定義
小件快運是指始發客運站將旅客或託運人委託的小件行包或物品,通過客車行李艙,隨同班車的始發和抵達將行包物品運抵目的地客運站,並有抵達站客運站將快件物品交付收件人的服務。
經營範圍
小件工業品、農副產品、印刷品、藥品、服裝等物品,單件重量一般不超過30千克,體積不超過0.12立方米,特殊情況應視客車行李艙的容積和承載能力,但必須以不危及客車和旅客的安全為原則。
經營原則
1、小件快運經營實行一次託運、全程負責,配載總量不得超過客車行李艙的核定質量。
2、嚴禁危險品、違禁品、易損、易破、易污染、易腐爛物品和國家規定的禁、限運物品的託運;不受理貴重物品(全額保險保價除外)、現金、各類有價證券以及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的物品。
3、鼓勵託運人辦理客運快件保險或保價。
4、其他約定。
不予辦理小件快運的貨物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2、易破損、易污染、易腐爛物品;
3、貴重物品(全額保險保價除外)、現金和各類有價證券;
4、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的物品;
5、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禁運物品。
小件快運經營的主要內容
受理服務、運輸服務、交接服務、中轉服務、送貨服務、商務事故處理、費用結算、代收貨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