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皮判

《對皮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對皮判

〈鮑人恃財,信之而枉。一方急,有司繩其不任。人云:“舉直錯諸枉者平,急者正,何患乎不任。”〉

《周禮》是視,鮑人為韋,樹之列司,成乎致用。劍革則武豹斯別,為鞟乃犬羊不分。眷也雲時,載理其職,將以察其所以,觀其所由。引之而伸,厚薄斯在;信之而枉,緩急自明。或令雀弁之儀,其服奚設?鳥澗之政,取佩寧堪,非為合度之資,招其不任之責。將議其失,猶或有辭,稱使枉者能平,當亦化惡為善。更請閱實,然定攸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