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徵分類
對外貿易談判方案是談判前單方思考戰略方案,不是雙方會談的真實意見表現,同時其內容也會在談判過程中具體細化或變更,因此它具有單方性、粗線條的特徵。
對外貿易談判方案是根據具體內容來確定的,對外貿易談判內容十分複雜,按不同議題可進行不同分類。如按進出口標準劃分可分為進口貿易談判方案與出口貿易談判方案。按進出口標準的劃分也可分為技術進出口談判方案、商品進出口談判方案、對外投資談判方案等。
方案製作
對外貿易談判方案的格式可由標題、正文、署名及時間組成。標題是由談判項目及文種組成。如“關於××技術進行談判方案”等。正文是由序言和具體內容組成。序言是簡要說明談判的目的、對象等內容。具體內容是由談判內容決定,有繁有簡,依具體項目確定。署名與時間是談判單位名稱和制定方案的時間。
對外貿易談判方案的製作方法與談判內容具有密切關係。一般來說,可以由以下幾部分內容組成:
(1)談判主題。即談判中心、目標與方向等內容。
(2)談判目標。即以談判最終目標——貿易完成為方向,圍繞最終目標進行。
(3)談判步驟。可以先繁後簡,先重點後補充,先大綱後細化等步驟進行,根據談判內容確定。
(4)談判進度。可根據內容確定。
(5)談判人員與談判地點的確定。
注意事項
對外貿易談判方案的制定應注意如下事項:
(1)依法進行。即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進行。
(2)談判內容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到有的放矢。
(3)談判方案各條款應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語言簡潔,便於實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