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式定理
在命題邏輯中的對偶式:在僅含有聯結詞與(∧)、或(∨)、非(┐)的命題公式A中,將∨換成∧,∧換成∨,若A中還含有0或1,則還需將其中的0換成1,1換成0,,所得到的新命題公式A*就是A的對偶式。例如,命題公式A=┐(P∧0)的對偶式A*=┐(P∨1)。
定理1:A和A*是互為對偶式,P,P2,...,Pn是出現在A和A*的原子變元,則 ┐A(P,...,Pn) <=> A*┐P,...┐Pn); A(┐P,...Pn) <=> ┐A*(P,...,Pn);即公式的否定等值於其變元否定的對偶式。例子:De Morgan定律 ┐(P∧Q)=┐P∨┐Q。
定理2: 設A*,B*分別是A和B的對偶式,如果A<=>B,則A*<=>B*。這就是對偶原理。如果證明了一個等值公式,其對偶式的等值同時也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離散數學中,任一命題公式的 主析取範式和它的 主合取範式互為 對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