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產管理計畫

專項資產管理計畫

專項資產管理計畫是指某個單位或機構獨立出資交由投資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來單獨管理,獲取受益的方案。專項資產管理計畫通常做大型融資項目,例如城建、基建、市政工程、大型企業專項融資等。專項資產管理計畫是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又一項重大創新。

投資範圍

根據證監會的規定,專項計畫特指投資於“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和“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畫。“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的表述十分寬泛,使專項資產管理計畫的投資範圍覆蓋了幾乎所有的融資方式,可以做到從實體經濟需要出發,集合社會資本,投資實體資產,服務實體經濟。“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則為未來的發展提供了空間,實物商品、房地產等一旦得到證監會的許可,即可納入投資範圍。

優勢

信託是最近三年最火爆的融資工具,也是高端投資者最歡迎的金融產品。不過,從現有法律規定來看,專項計畫更為靈活,是受限制最少的合法融資工具之一。

(一)對投資者的限制少

專項計畫和信託對單筆投資3 00萬以上的客戶均不限制。但對於300萬以下的客戶,在投資人數方面,專項計畫可以接受200人,而信託只能接受50人,為專項計畫的1/4。

(二)對投資項目暫無限制

證監會目前對專項計畫的投資標的沒有限制,而銀監會對信託行業的投資有多種限制和要求。銀監會的限制可能是業務合作方,例如2 01 0年銀監會規定“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餘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餘額的比例不得高於3o% ”,大幅壓縮了信託與銀行合作的空間;也可能是某個投資類別,例如為了規範房地產信託,銀監會在201 O年初至201 2年9月下發了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等檔案,對信託涉及房地產的業務範圍、項目資質、產品結構、項目報備等提出了全方面的要求。

(三)對資本金要求低

證監會目前對專項計畫沒有明確的資本金要求,只是規定必須成立專門的子公司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子公司的註冊資本金不低於2000萬元。相比之下,銀監會在201 0年即下發了 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 ,規定信託公司淨資本不得低於2億元人民幣,且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O0%和淨資產的40%。銀監會在2 01 1年又下發了 信託公司淨資本計算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對信託公司的淨資本管理提出了全面的要求。信託業淨資本的要求意味著隨著信託資產規模的上升,信託公司需要持續補充資本金,如資本金不足則不能開展新的業務,有可能導致信託產品“斷檔”。這不利於以信託計畫融資的企業長期穩定獲得資金,也不利於投資者的長期連續的投資信託計畫。相比之下, 目前專項業務子公司不會因為資本金不足而限制業務發展,有持續提供產品的能力。

以創新應對信託“剛性兌付”的競爭:

信託行業的“剛性兌付”雖非明文規定,但已成為行業慣例,這對提升投資者的信心有極大的幫助。所謂“剛性兌付”,是指信託產品到期後,即使項目出現風險, 信託公司也要無條件兌付給投資者本金以及購買時標明的“預期收益”。“剛性兌付”的慣例使得不少投資者認為信託是“無風險”且“高收益”的,在投資前不問信託具體的資產和運作模式,只要求信託到期兌付。

但是,金融業有自身的發展規律,收益總與風險相連,不會出現“無風險”且“高收益”的資產。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公布的 201 2年2季度末信託公司主要業務數據》,2季末信託業的信託資產總規模已經達到5.5萬億元,剔除約32% 的銀信合作的規模和6% 的政信合作的規模,信託向社會募集的規模約3.4萬億元。這部分承諾的“預期收益率”普遍在8% 左右,意味著信託公司每年向投資者分配收益約2 7 0 0億元。而事實上,信託行業的所有者權益合計僅1 8 07億元,資本金並不能充足覆蓋收益承諾及所投資項目本金損失的風險。

由於基金公司的資本金普遍低於信託公司,開展專項計畫的子公司資本金也不高,預計專項計畫不會普遍承諾“剛性兌付”。沒有“剛性兌付”在短期是劣勢,但在長期可能是優勢。首先,沒有“剛性兌付”的壓力,專項子公司無需擔憂重大項目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給公司帶來的衝擊。其次,為了和信託競爭,專項子公司會在創新上下功夫,拓展新的資產類別、探索新的投融資領域、研究新的風險控制手段、設計出不同風險收益分布的產品、為投資者提供更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有利於專項計畫在中長期得到投資者的認可。

總而言之,基金公司的業務將從以二級市場投資為主、以長期存續的基金為核心的傳統格局,轉向上市資產與非上市資產並重、長期存續型產品與到期兌付型產品並存的新業務格局。專項資產管理計畫既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也為投資者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了更豐富的選擇。

參考文獻

1 李可.專項資產管理計畫——基金公司的新產品(A).中國城市金融.201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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