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在新商業環境中,基於專利的競爭逐漸從幕後走向前台,成為企業間相互角力的重要競爭形式。
這一變化的動因,在於貿易活動對象和內容的發展演變以及專利在貿易活動中角色、地位的發展演變。與企業其他業務相似,企業專利活動也是由外部環境尤其是由外部市場需求的變化及應對市場競爭的需要所引起並受其驅動。它大抵遵循這樣的邏輯:
首先,在當代商業貿易中,貿易對象逐漸從工業產品擴展到服務與技術,“智力成果”為對象的技術貿易逐漸成為主要的貿易類型之一。由於技術貿易的客體具有可複製性,遵循信息不守恆原理,迥異於實體產品貿易所遵循的物質守恆原理。因此,技術貿易不得不依託以法律為代表的公權力,保障交易的順利進行。
同時,在國際貿易中,由於勞動力、原材料等價格的國際間差異,使得國際貿易從誕生的那天起,就存在貿易壁壘。貿易壁壘從最初是關稅壁壘,隨著國際貿易的發達與多邊談判的深入,關稅壁壘逐漸削弱,與技術貿易息息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壁壘則取而代之。在研發、設計、生產、行銷、物流、品牌六大貿易環節中,已開發國家牢牢占據了研發和設計環節,而這兩個環節的產出以智力成果為主要內容。這就決定了已開發國家是技術貿易的主要供應商,其必然建立強有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在這個技術領先的已開發國家主導下建立的商業競爭環境中,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專利成為競爭的關鍵要素和重要資源。已開發國家的跨國公司正是憑藉對智慧財產權的控制,確保其在新商業環境中繼續延續其既有優勢並牢牢掌握定價權。
毋庸置疑,所有參與國際競爭的企業都不得不面臨一個無可爭議的事實。那就是,專利已經成為影響和決定市場競爭成敗的戰略性要素,商業競爭已經完全演變成為赤裸裸的專利競爭。在面臨行業洗牌,新的產業格局和新的平衡尚未形成之前,更是如此。
專利運營內容
專利運營是企業綜合運用專利制度,建立在企業創新基礎之上的綜合運用手段,其最直接的表現就是企業專利戰略的制定方面。企業專利戰略的規劃是企業清晰專利運營手段的大綱,為此,我們以專利戰略為基礎來理解專利運營手段:
企業專利戰略方案包括運用專利戰略取得專利權和運營專利保護手段獲得市場競爭優勢地位的兩方面內容。其中前者涉及專利技術的研究、開發戰略,專利技術引進戰略等,後者包括進攻性專利戰略、防禦性專利戰略和對其他企業採取專利競爭對手等。
企業專利運營內容主要涉及了管理機構、人員、信息、技術、市場、權益等多種因素,形成了專利的信息加工體系、專利的研究開發體系、專利職能保障體系和專利的法律保障體系等四大體系;
運營指南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範圍..............................................................................1
2規範性引用檔案.....................................................................1
3術語和定義........................................................................1
4運營戰略與規劃.....................................................................2
5運營基礎..........................................................................2
5.1制度保障......................................................................2
5.2機構與人員.....................................................................3
5.3財務資源......................................................................3
5.4專利資源......................................................................3
5.5信息資源......................................................................3
6運營實施..........................................................................4
6.1要求..........................................................................4
6.2運營準備......................................................................4
6.3運營方式......................................................................5
6.4運營維護......................................................................6
7總結和改進........................................................................6
前言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編制。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提出並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起草單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主要起草人:周家貴、趙劍、趙濤、王磊、盧思、朴寧、蔡然。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為首次發布。
引言
專利資產是企業無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指導企業對專利資產進行管理和運用,幫助企業建立
和完善專利運營制度,發揮專利資產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實現專利的價值,特制定本指導性技術檔案。
企業專利運營指南
1範圍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規定了企業專利運營的戰略與規劃、運營基礎、運營實施、總結和改進。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適用於深圳市企業專利運營工作的開展,其他機構或組織可參照使用。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訂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21374─2008智慧財產權文獻與信息基本辭彙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指導性技術檔案。
3.1
智慧財產權
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等領域中,發明者、創造者等對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其範圍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相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傳統知識、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
3.2
專利
依據專利法規定的程式申請並由國家有權機關依法審查授予專有權的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3.3
專利運營
通過對專利或專利申請進行管理,促進專利技術的套用和轉化,實現專利技術價值或者效能的活動。
3.4
專利轉讓
專利所有人將其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約定支付一定對價的行為。
3.5
專利許可
專利權人以訂立契約的方式許可被許可方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實施其專利權的行為。
3.6
必要專利
標準實施所涉及的必不可少的專利。
3.7
專利聯盟
組織或機構之間以專利技術為紐帶達成的一種合作形式。
3.8
專利池
由一個或多個專利權人為實現某種目的將與某產品有關或在技術上相互關聯的專利進行組合而形成的專利集合體。
4運營戰略與規劃
4.1
應制定符合自身發展需要的專利運營戰略,並將其納入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
4.2
專利運營戰略與規劃應:
a)根據企業在國內外所處的行業背景、行業地位,行業國內外的專利運營狀況和企業所具備的條件進行戰略目標定位;
b)根據自身的專利創造能力和管理水平、專利儲備的數量和質量、運營相對方的現狀與需求,結合企業的研發策略、商業發展策略、整體發展策略進行戰略制定;
c)重視與資本運營、市場運營、人力資本運營相結合;
d)重視內部資源的整合,統籌開展專利與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類型智慧財產權的運營管理;
e)重視與外部專利網路資源相對接,強化專利技術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強化專利技術的市場價值化、標準化和國際化。
4.3
應根據戰略目標、自身專利的儲備情況、專利運營相對方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專利運營推進計畫,包括運營方式、運營推進時間表、專門的人力安排和預備應對各種可能或突發情況的備選方案等。
5運營基礎
5.1制度保障
5.1.1
應建立和完善專利運營制度,並協調專利運營制度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的關係,形成完整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體系。
5.1.2
專利運營有關制度應包括:議事決策和審查制度、信息情報制度、專利評估制度、檔案檔案管理制度、契約管理制度、專利的維護與監控制度、專利報酬制度、工作考核評價和獎懲制度、保密制度、宣傳培訓制度等。
5.2機構與人員
5.2.1
宜設立專利運營管理機構或委託專業的專利運營服務機構負責專利運營工作;專利運營管理機構宜由高層直接負責並設定專利運營總監,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保障專利運營工作的開展。
5.2.2
專利運營管理機構應:
a)策劃、建立和完善專利運營管理制度,並協調專利運營制度與其它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關係,形成體系;
b)負責專利運營戰略和工作規劃的制定,運營方案的設計和組織實施;
c)明確專利運營工作團隊的分工和責任,並對其行為進行有效指導、監督和管理;
d)負責企業專利運營各項工作的審查、批准實施和監督;
e)負責專利運營相關知識的宣傳和培訓;
f)負責專利運營信息的收集、管理和預警,與研發、市場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與交流,適時調整和完善專利運營策略;
g)負責協調企業內外有關專利運營的工作;
h)主持自身的日常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信息;
i)對專利運營過程中的問題進行總結梳理,形成檔案和建立制度,並持續改進。
5.2.3
應具有由法律、技術、市場、財務等專業能力人員組成的企業內部專利運營團隊。
5.2.4
宜根據需要發展外部專利運營合作機構或團隊,包括專業的智慧財產權律師事務所、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運營公司、金融機構、專利運營專家顧問團隊等。
5.2.5
內部專利運營團隊與外部專利運營合作機構或團隊應及時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規、操作實務及行業的專利運營動態等,並保持及時、暢通的溝通。
5.3財務資源
5.3.1
應設立專利運營的經常性預算費用,保障專利運營工作的正常運轉。
5.3.2
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對專利運營工作進行考核。
5.3.3
宜建立專利運營激勵機制,推動專利運營工作的開展。
5.4專利資源
應具有穩定的技術研發團隊保持技術的持續創新,以自主創新或者專利交易等方式不斷獲取專利或專利申請,不斷積累高品質的專利資源並對其進行管理維護。
5.5信息資源
5.5.1信息獲取
應建立與企業智慧財產權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智慧財產權信息管理體制,建立專利運營信息的企業內部信息收集程式和外部信息收集渠道。專利運營相關信息包括:
a)專利創造涉及的原始文檔及過程記錄;
b)專利檢索分析、評估與預測研究等報告;
c)有關專利複審、無效、訴訟等法律檔案;
d)與專利有關的公文、圖書、情報等資料;
e)與專利相關的經營信息和收購、併購信息;
f)專利運營相關的協定、契約等;
g)專利文獻,包括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全文及其法律狀態和專利申請案卷等;
h)專利工作檔案,包括相關考核、獎勵、懲處等歷史文檔;
i)所屬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最新專利動態,以及業界的專利訴訟、專利許可、專利聯盟、專利池等的最新進展;
j)所屬行業的專利運營狀況,專利交易市場(平台)及其活躍程度等;
k)專利運營相關的其他智慧財產權數據、文獻、法規、政策等信息。
5.5.2信息管理
應自行或委託相關服務機構建立專利運營信息庫和信息分析平台,對專利運營信息進行管理、分析和運用,包括:
a)監控產業和對手的最新專利動態,適時了解業界的專利訴訟、轉讓許可和專利聯盟的最新進展,進行風險防範;
b)整合企業的所有專利檔案及檔案,便於按照各索引信息查找和整理檔案;
c)進行專利時限管理,對專利申請階段、授權後年費階段的時限進行管理及提醒;
d)對專利文獻進行閱讀、分析、歸類、標註,形成相應的專利分析報表;
e)對專利運營專案的管理,包括訴訟專案、許可專案、轉讓專案、投融資專案、加入標準或專利聯盟專案等;登記該專案的所有相關檔案,對相關的人力、時限、費用等事項進行歸類管理。
6運營實施
6.1要求
專利運營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分析、評估和方案制定,選擇恰當的運營方式和措施,避免有損企業產品、技術和專利戰略的運營行為。
6.2運營準備
6.2.1盡職調查
應對自身和運營相對方進行盡職調查,內容包括:
a)專利運營涉及到的主體情況:主體的法律屬性及其是否具備專利運營相關行為的資格;
b)專利的總體狀況:專利儲備數量、專利組合、專利布局、與專利相關的標準、參與的專利聯盟或專利池等;
c)運營相關專利的基本信息:專利的名稱、獲得保護的國家和地區、類型、申請日和授權日、權利人等;
d)運營相關專利的法律信息:專利是否有效而穩定、專利權屬是否明確無爭議、專利是否涉及訴訟、專利權的行使是否受限等;
e)運營相關專利的技術信息:專利申請資料、技術檢測等;
f)運營相關專利的經濟信息:專利的產業套用、發展情況、運營歷史,專利產品相關信息等;
g)運營相關專利所涉及到的技術標準及其許可聲明類型;
h)運營相對方的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和其社會關係情況;
i)其他與專利運營相關的信息。
6.2.2分析評估
6.2.2.1
應了解自身和運營相對方的專利資產狀況,明確自身的技術優勢和空白點,結合運營基礎、
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等進行綜合分析與評估,選擇一種或多種運營方式。
6.2.2.2
應對專利進行分析或價值評估,且由熟悉相關法律、技術、市場和財務等方面的人員組成的
團隊進行。
6.2.2.3
應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及時進行專利運營的風險分析、評價、確認和管理控制。
6.3運營方式
6.3.1產業化
6.3.1.1
應積極實施專利,利用專利技術方案生產製造產品,促進專利技術的產品化、商品化和產業
化。
6.3.1.2
宜選擇以下專利進行產業化:
a)布局較全面的專利;
b)屬於核心技術或者基礎技術的專利;
c)專利產品的市場潛力較大的專利。
6.3.2貿易化
6.3.2.1
應加強專利轉讓、專利許可和專利購買等貿易化運營活動,促進專利技術的轉化套用。
6.3.2.2
宜通過以下專利交易方式獲取收益:
a)專利轉讓,主要針對自身不實施且不具有戰略價值的閒置專利,或轉讓後仍可保留實施權的專利;
b)專利許可,主要針對某種具有戰略意義不宜轉讓且通過實施許可為企業帶來經濟等效益的專利。
6.3.2.3
專利交易可通過技術交易所、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高新技術成
果交易會、拍賣會、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等進行。
6.3.3投融資
6.3.3.1
應積極關注專利權投融資相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動態,積極參與專利權的投融資活動,促進專
利權資本化。
6.3.3.2
宜利用專利權進行出資,以專利權作為資本投資設立新的經濟組織或者作為資本對投資的經
濟組織增加註冊資本;以專利權出資應對專利權進行評估並辦理權利轉移手續。
6.3.3.3
宜利用專利權質押貸款等方式進行融資。
6.3.4標準化
6.3.4.1
應關註標準化組織的標準化活動及其相關政策,了解標準涉及專利的處置規則,包括必要專
利、專利信息的披露、專利實施許可等有關規定。
6.3.4.2
企業的專利納入標準時,應遵守標準化組織的專利政策,及時披露標準所涉及專利或專利申
請的信息,選擇許可聲明的類別。
6.3.4.3
應及時了解所屬產業專利聯盟或專利池的發展動態,通過參與或組建專利聯盟和專利池等方
式,提高企業和行業的專利運營能力。
6.3.5其他運營方式
應積極運用商業宣傳、技術合作、產業孵化、交叉許可、併購重組、專利訴訟等方式進行專利運營。
6.4運營維護
運營專案完成後,應有專門的流程和人員跟蹤和維護運營成果,對相關運營檔案進行管理以及對運
營的後續事項實施監控,強化專利運營效果。
7總結和改進
應定期對專利運營工作進行總結,評估運營的成效,及時調整運營戰略與規劃,完善運營工作制度,
不斷提高專利運營能力。
企業意義
專利運營是企業綜合運用專利制度贏取市場競爭的有效手段。大多數的企業還沒有形成具體專利運營的概念和制度,企業可依據上述專利運營指南制定適合自身的管理制度;
縱觀大型企業,如海爾,華為,中興等企業,其發展的歷程中融入了大量的專利運營智慧,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專利運營的市場價值。加之目前商業環境的複雜,創新得到不綜合的保護將使企業喪失直接的競爭力,為此,我們疾呼中國企業加強和研究專利運營,深度挖掘其對企業的盈利價值;
自2013年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大推廣專利運營概念,並出台了一系列的專利運營支持手段,企業更需認真務實的研究和實施推進專利戰略及專利運營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