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複審請求和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作出決定。複審請求人或者無效宣告請求人、專利權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複審委員會負責對複審請求的審查、初審駁回的複審、實審駁回的複審、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以及出庭應訴。
組織機構
專利複審委員會下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立案及流程管理處、第一申訴處(機械)、第二申訴處(電學)、第三申訴處(通信)、第四申訴處(醫藥生物)、第五申訴處(化學)、第六申訴處(光電)、第七申訴處(材料)、第八申訴處(外觀設計)、訴訟處和研究處。
辦公室
主要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專利複審委員會規劃與計畫的制定、預算與決算編報、計畫管理和執行,負責規章制度制定、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管理等相關的行政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的公務員招錄,幹部考核晉升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資、培訓等相關的人力資源工作。
行政訴訟
主要負責專利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準備、出庭及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和委級質檢工作,同時負責承辦訴訟案件研討會以及行政訴訟與行政執法業務研討會,此外還承擔部分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
流程管理
主要負責複審、無效案件的立案受理審查,複審、無效案卷全流程管理,接待當事人來訪及答覆電話諮詢,制定年度計畫、月報表製作、數據統計分析,同時還參與課題研究。
研究處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有關審查業務、法律問題的研究,協調專利審查工作,管理專利審查質量,承辦專利審查業務研討會、業務論壇,組織審查指南修訂、案例詮釋叢書編纂,參與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等。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大幅增加,專利複審委員會將面臨更多的挑戰。為此,進一步加強專利法律、法規研究,為完善專利審查制度,提高專利審查質量提供對策和建議,是研究處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的重任。
機械
主要負責涉及機械領域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及部分外觀設計專利的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理,案件所涉及的領域包括農業、食品菸草、輕工紡織、機械加工、動力機械、包裝及交通運輸等。
電學
主要負責電學技術領域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以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駁回複審案件和專有權撤銷案件的審查,該處審查的案件多為高新技術領域,包括技術創新極為活躍的計算機、半導體、電力和元器件等科學領域,對於審查涉及電腦程式的案件具有豐富的經驗,所審查的案件通常涉及較大的經濟利益和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
通信
主要負責對通信技術領域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並負責信息記錄介質、天線、波導、電連線器等部分電子元器件領域的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審查,
醫藥生物
負責食品、藥品(含中藥和西藥)以及生物技術領域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所審理的案件多為高新技術領域,包括代表科技創新前沿的基因和蛋白質工程等生命科學領域,以及藥物、食品等與國計民生緊密相關的領域,其中不乏象萬艾可這樣涉及較大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影響的案件。由於近幾年製藥工業以及生物技術的蓬勃發展,相關複審和無效案件數量有較大幅度的增長。
化學申訴
主要負責有機化學、天然藥物、合成藥物、農業化學、高分子化學、高分子套用、紡織化學技術領域專利的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化學領域是現代社會發展中最活躍的技術領域之一,審查的案件逐年連續增長,化學申訴處也在不斷的發展和壯大。
光電
主要負責光學、醫療、自動控制、計量分析等技術領域的專利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審理的案件復蓋多個學科並涉及諸多前沿科技以及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技術,如光纖、生物晶片、醫療器械、金融控制系統等等。由於光電技術領域突飛猛進的發展,案件數量逐年呈遞增趨勢。
材料
主要負責材料工程領域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查工作,審查領域主要包括熱能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石油冶金、無機材料、材料加工以及化學工程等。
外觀設計
主要負責外觀設計專利的複審與無效審查,承擔當事人對本處所作出的複審和無效決定不服而提起的專利行政訴訟的出庭應訴工作,並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的外觀設計審查研究和培訓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