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製造專利產品
製造專利產品,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具有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的產品;對外觀設計專利權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採用外觀設計專利的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設計方案的產品。
專利產品平台
中國專利產品平台是國內首個套用“網際網路+外貿+專利”的模式,對企業的專利產品進行認證、評價、國際推廣,並提供智慧財產權綜合服務的平台。
由常州市商務局和江蘇佰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打造的中國專利產品出口公共服務平台,於6月28日正式對外發布。
平台擁有全球權威專利信息資料庫,通過大數據的分析套用,對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專利產品及其專利進行有效識別和認證;通過對專利的有效性、法律價值、市場價值、技術創新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將企業專利產品向國際市場展示推廣,提升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優勢;在企業產品出口、國外參展等外貿活動中提供智慧財產權的綜合保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