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寶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寶雞市政府的工作部門,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位於寶雞市渭濱區西鳳路1號。

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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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全省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承擔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

(六)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八)負責依法對全省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指導全省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十二)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十四)承辦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

辦公室職責

1、負責機關工作計畫的擬定和組織實施;

2、承擔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

3、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4、負責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值班、接待、政務信息公開和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

5、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6、牽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職責

1、擬定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2、負責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

3、組織指導系統法制宣傳、培訓和行政指導工作;

4、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同級案件核審、案件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5、指導工商學會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職責

1、研究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3、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

4、負責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指導系統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

5、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規範管理科職責

1、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3、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4、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5、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6、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7、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

8、組織指導各類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9、指導經紀人協會工作;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職責

1、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

2、承擔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工作;

3、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個體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監管科)職責

1、擬定企業登記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

2、指導全市企業登記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企業年度檢驗工作;

3、指導全市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

4、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管理工作;

5、承擔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6、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7、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8、承擔個私協黨委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督管理科職責

1、研究擬訂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

2、承擔全市註冊商標的管理工作;

3、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4、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

5、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6、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7、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8、指導商標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與統計科職責

1、擬訂全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和辦法;

2、承擔系統財務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財經紀律監督檢查等工作;

3、擬定系統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4、擬定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系統個人養老、醫療、住房管理工作;

6、負責系統固定資產、裝備、幹部職工津補貼發放等工作;

7、承擔系統統計工作;

8、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治部職責

1、承擔全市工商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工作;

2、負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評及公務員考核工作;

4、負責擬定基層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擬定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學習考察的相關工作;

7、負責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8、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政治、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5、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6、協助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7、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8、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職責

1、擬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畫和責任目標並組織實施;

2、負責系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3、負責調查黨員和黨組織違反黨的紀律案件;調查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案件;複查或複議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

4、負責黨風廉政教育和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5、制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監督落實;

6、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對擬選撥任用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提出書面廉政鑑定;

7、加強幹部廉政檔案管理,建立健全副科級以上幹部廉政檔案;

8、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職責

1、研究、規劃、組織實施系統信息化建設,指導所轄縣級局信息化工作;

2、研究制定系統信息化工作各項制度、信息化設備技術標準和各類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組織協調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負責系統網路、數據質量和軟體系統建設。

4、負責系統信息系統及相關軟、硬體的運行維護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管理;

5、承擔系統有關信息化設備的採購、調配和維修管理工作;

6、負責企業電子影像檔案的加工管理和信息對外查詢服務;

7、負責系統網路管理員和業務套用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工作;

8、負責系統紅盾信息網(外網)和內部信息平台(區域網路)的維護和運營;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局機關辦公、家屬區等場所的安全和物業管理工作;

2、負責局機關車輛、食堂、衛生管理工作;

3、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

4、負責局機關文印工作;

5、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和房產維護工作;

6、配合財務統計科做好局機關資產管理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諮詢服務所職責

1、負責各類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的查詢、代理業務;

2、承擔各類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等業務的工商法律法規的諮詢、代理及服務工作;

3、承擔各類企業的年檢諮詢、代理及服務工作;

4、負責代理查詢企業登記事項業務;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屬機構

註冊分局職責

1、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

2、負責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和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等工作;

3、指導所轄縣、區局企業登記註冊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檢查支隊職責

1、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2、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3、負責全市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4、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5、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劉一良,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分管系統人事和財務管理工作;聯繫高新分局。

李倉岐,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市場科、信息中心工作;聯繫金台分局、眉縣工商局。

龐潼新,副局長,分管法規科、商廣科、消保科、廣告協會、消費者協會、工商學會工作;聯繫陳倉分局、鳳翔縣工商局。

文生常,副局長,分管企業個體科、註冊分局、個私協會、諮詢服務所工作;聯繫扶風縣工商局、麟遊縣工商局。

肖寶強,副局長兼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經檢支隊工作;聯繫岐山縣工商局、太白縣工商局。

雷會會,副局長兼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工會、精神文明建設和扶貧幫困工作;聯繫隴縣工商局、鳳縣工商局。

張興周,副局長,分管食品科、機關黨委、後勤服務中心工作;聯繫渭濱分局、千陽縣工商局。

劉明春,市局黨組成員兼高新工商分局局長,主要負責高新工商分局工作。

劉建華,市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協助文生常副局長抓好非公黨建工作,協助肖寶強副局長抓好經檢辦案和紀檢監察工作。

李成林,副調研員,協助局領導抓好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趙 萍,副調研員,協助局領導抓好消保維權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地圖位置

單位地址:寶雞市西鳳路1號

乘車路線:乘15路、36路、9路、3路、4路、7路、20路、8路、6路到火車站或西鳳路北口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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