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交通運輸局

寶雞市交通運輸局

寶雞市交通運輸局是一個機關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工作。

單位職責

1、主要負責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2、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和城市客運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

3、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重點公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的監督管理。

4、指導全市公路、水面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5、負責全市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組織實施重點公路建設項目;負責收費公路的運營管理,籌措交通建設資金並監督使用。

6、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7、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8、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9、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所屬機構

寶雞公路管理局

寶雞公路管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養護、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轄區內國、省幹線公路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轄區內國、省幹線公路發展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並對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全市路政管理、路政執法和治理超限超載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負責受理和審批全市公路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對公路、橋樑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轄區二級公路通行費徵收及管理等工作。

寶雞市公路建設局簡介

寶雞市公路建設局下設寶天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姜眉公路寶雞建設管理處和關中公路環線建設管理處。機關內設七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工程管理科、質量安全科、財務科、協調辦、人事教育科、試驗檢測科。

主要職能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公路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全市重大公路項目建設的法人責任;受市交通局委託,編制全市重大公路項目規劃,實施計畫和年度計畫,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全市重大公路項目的前期籌劃工作,辦理項目建設相關手續;籌措、管理全市重大公路項目建設資金,承擔全市重大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公路項目建成後的運營管理、資金管理和養護管理等工作。

寶雞公路路政執法支隊簡介

寶雞公路路政執法支隊是由原寶雞征稽處人員與寶雞公路管理局路政人員融合組建的新機構,具體職能是:組織轄區內幹線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和保護幹線公路路產;治理幹線公路超限運輸;依法制止和查處侵占、損壞幹線公路路產行為;維護幹線公路養護作業秩序;管理幹線公路建築控制區;監督、指導農村公路路政、治超工作。

寶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簡介

寶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是市交通局下屬的道路運輸行業管理機構。內設工會、黨政辦公室、財務統計科、運政科、維修管理科、培訓科、稽查科。轄10個縣(區)運管所和3個市區直屬所,全市共有運政管理人員560人,其中市區80人。

主要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含危險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搬運裝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客貨站場的行業管理以及道路和水路運輸的安全監管工作。並負責行業稽查、行業統計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內設部門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資金管理科

擬訂交通行業融資政策,指導交通行業財務改革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和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籌集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預決算等有關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相關工作;負責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價管理和監督工作。

(四)公路管理科

貫徹落實有關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交通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監督管理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及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公路路政和公路養護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負責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交通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鄉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線路、營運車輛和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的監督;負責城市公共運輸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行業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業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安全、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工作;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訂,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管理交通運輸對外合作事項;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調整和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六)交通戰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防交通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監管轄區內交通戰備物資和設備;負責轄區內國防公路和部隊進出口道路的建設;負責轄區內軍事行為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民用運力動員預案、交通重點保障目標方案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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