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考評結果過松過寬,容易使低績效的員工滋生某種僥倖心理,持有“矇混過關”的心態,不僅不利於組織的變革和發展,形成狹隘的內部保護主義的錯誤傾向,更不利於促進個人績效的改進和提高,特別容易使那些業績優秀的員工受到傷害。
究其原因,有幾種可能:
①因為評價標準過低造成的;
②主管為了緩和關係,避免衝突和對抗,給下屬過高的評價;
③採用了主觀性很強的考評標準和方法;
④在考評中曾與被考評者反覆多次進行溝通;
⑤“護短”心理,為了避免本單位不光彩事情的擴散,擔心如不良記錄人員過多,會“砸牌子”,影響本部門的聲譽;
⑥對那些已經付出很大努力的員工進行鼓勵,或希望提高那些薪資水平低的員工的薪酬待遇;
⑦“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認為考評過於嚴格和精確,不利與激勵員工;
⑧儘量避免產生長久的、消極的影響。如怕影響員工今後的提升;
⑨對那些一貫優秀的業務骨幹,即使他們有一定的失誤,也要予以保護。
對策
1、要定量準確。績效考核標準應當達到準確量化的要求,能量化的儘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細化。如,將利潤額指標分成四個層次,採用“完成的目標值,相比計畫值每降低1%扣2分;降低1%扣5分;增加1%加2分;增加2%及以上加5分”的考核標準,就比採用“完成利潤額較差扣2分;完成利潤額很差扣5分;完成利潤額較好加2分;完成利潤額很好加5分”的考核標準,更容易進行考核評定,更具有客觀性。
2、要先進合理。先進是指考核標準不但要反映企業的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還要應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不至於使績效指標的考核結果出現嚴重的偏差,要么過寬,要么過松;合理是指考核標準的水平,應當反映出企業在正常的生產技術及現有條件下,員工中少部分人可以超過,大部分人經過努力可以接近或達到的水平。通常情況下,應以80%左右員工能達到的水平作為績效考核指標的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