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形態學

審美形態學是研究人在審美活動和審美創造中直觀、復現自身的各種感性形式、存在形態及其發展的科學。美學分支學科之一。“形態學”原為語言學中研究詞法形態變化的學科和生物學中研究機體形態結構的學科。美國托馬斯·門羅將之引入美學。1956年,他在《走向科學的美學》中主張美學應走向實證化、經驗化,根據美學研究的不同對象,建立審美形態學和審美心理學、審美價值學三個分支學科,但他把審美形態學限定為研究能夠激起主體感覺、經驗的文藝作品的形式和結構。

中國美學界於20世紀80年代後開始研究審美形態學,運用分析法、歸類法和歷史方法與邏輯方法相結合的方法,分類或比較研究人在審美實踐中所發現的形形色色審美形態及其創造、發展規律。對審美形態學研究範圍的界定有廣狹之分。有的認為審美形態是不同層次的人生境界的感性、具體的表現,主張廣泛地研究自然美,社會美、藝術美三大審美領域以及在各領域中的無限多樣的審美形態,包括美、醜、悲劇性、喜劇性、崇高、荒誕等,研究其各自審美特性、相互關係和歷史發展,建構廣義的審美形態學;有的側重研究各門類藝術的存在形態及其各自的審美特性、創造規律和歷史發展,形成藝術形態學或文藝形態學;有的只把美、醜、崇高、悲劇性、喜劇性等審美範疇視為審美形態,研究其存在狀態、審美特質及其歷史發展,形成審美範疇學;還有的對中外各種審美形態進行比較研究,分析其各自特徵、相互影響和歷史發展,形成比較審美形態學。各種審美形態學都以人為主體,以人的審美活動和藝術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不同角度分門別類地研究審美對象的存在狀態、形態特徵、審美價值和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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