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置
元成宗元貞元年(1295年),升寧都縣置,治今江西省寧都縣。屬贛州路。轄境相當今江西省寧都縣地。
至大三年(1310年)轄境擴大,有今江西省寧都、安遠、龍南等縣地。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為縣。建立里甲制度,下設清泰鄉、太平鄉、懷德鄉(俗稱“上三鄉")、安福鄉、仁義鄉、陂陽鄉(俗稱“下三鄉")等6鄉,下轄45個裡,8個團(里與團平級),61個都。
清置
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升為直隸州,屬江西省。轄境相當今江西省寧都、石城、瑞金等縣市地。
清承明制,仍設6個鄉,其中改陂陽鄉為平陽鄉。
1913年廢州府制,改州為寧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