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整合劃入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職責。
(二)承擔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或委託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和日常監管工作。
(三)加強涉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商)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加強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承擔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或委託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和日常監管工作。
(三)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交易)與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經營秩序;負責處理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舉報投訴;組織開展生產、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監管並發布抽檢信息;負責監督管理經紀機構、經紀人和經紀活動以及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和直銷行為;開展反壟斷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依法承擔食品生產和加工、食品銷售及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依據本部門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會同農業行政部門制定縣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五)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組織實施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建設,會同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八)負責推動食品藥品審評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協調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縣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和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辦理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和施工告知;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三)統一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制定實施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全縣產品質量狀況,推進質量發展工作;負責質量管理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抽驗制度,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組織協調一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十四)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組織指導廣告業發展;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的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範;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規劃;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組織開展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五)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食品安全基層監管責任格線和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
組織人事科 |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所等基層單位基礎建設和規範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相關服務工作。 |
辦公室 |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機要、保衛、會務、行政管理、後勤保障,以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工作;指導工商學會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學會、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
法規科 |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組織落實本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管理本局公職律師。 |
監察室 | 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黨紀政紀和規章制度的情況;組織、指導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監督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督促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承擔對本系統違紀案件和違規事件的查處工作;負責涉及本系統工作人員違紀違規問題的信訪投訴的處理工作。 |
食品綜合協調與督查科(應急管理與宣傳科) | 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間的組織協調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並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和專項檢查活動;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對縣級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推動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負責食品安全教育培訓、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相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鎮鄉(街道)相關應急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和監督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 |
行政審批科(企業註冊科) | 承擔內資企業註冊登記和內資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內資企業名稱核准工作;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許可事項;做好內資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負責內資企業註冊登記及其他行政許可項目的統計、信息分析及公開工作。 |
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網路市場監督管理科) | 負責市場和契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承擔網路市場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名稱登記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管理;制定和管理契約示範文本;開展契約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工作。 |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 負責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規範商標使用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地理標誌的使用管理與保護;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商標戰略,負責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認定的推薦保護工作;指導、監管商標代理機構。負責擬訂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廣告戰略實施;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活動;負責廣告經營審查;指導廣告協會工作。 |
企業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 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狀況並提出整改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並提出整改措施;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
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 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畫,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並提出整改措施;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承擔或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藥品監督管理科(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 負責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許可、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負責藥品流通領域線上監控工作。監督實施藥品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監督實施藥品非臨床研究、臨床試驗、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日常監管。 |
醫療器械保化監督管理科 | 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註冊產品標準;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年度監督抽驗計畫;受委託承辦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許可、產品註冊的現場核查;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
質量監督管理科 | 組織指導全縣質量工作。制定實施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全縣產品質量狀況,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監督檢查後處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
標準化監督管理科 | 組織實施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業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
計量監督管理科 | 組織實施計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對比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實施強制檢定;組織建立縣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和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組織計量授權組織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經營、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辦理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發證工作。 |
直屬機構 | |
稽查大隊(公平交易科) | 統一指導、協調、檢查、監督本系統執法行為;負責查處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商標侵權、廣告違法、契約欺詐、註冊登記違法、違法直銷和傳銷,以及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組織、指導並督查本系統查辦的重大違法案件;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
舉報投訴受理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 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舉報投訴網路的規劃、建設和運行工作;記錄、受理、分流、反饋與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相關的舉報、投訴案件;負責舉報投訴信息的數據分析套用、匯總上報工作;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諮詢服務;擬定全縣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相關社團組織、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監督管理,發布抽查檢驗信息;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有關保護工作。 |
信息化辦公室 | 負責縣市場監管局信息化建設;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系統數據分析工作。 |
派出機構 | |
西店分局 | 管轄範圍:西店鎮 |
桃源所 | 管轄範圍:桃源街道、黃壇鎮 |
躍龍所 | 管轄範圍:躍龍街道 |
直屬一所 | 管轄範圍:主城區內的餐飲行業及龍海、躍龍、興海、南門、興寧、東門等6家農貿市場 |
直屬二所 | 管轄範圍:全縣範圍內的特種設備 |
梅林所 | 管轄範圍:梅林街道 |
橋頭胡所 | 管轄範圍:橋頭胡街道、強蛟鎮、大佳何鎮 |
力洋所 | 管轄範圍:力洋鎮、胡陳鄉、茶院鄉 |
長街所 | 管轄範圍:長街鎮 |
深甽所 | 管轄範圍:深甽鎮 |
岔路所 | 管轄範圍:岔路鎮、前童鎮、桑州鎮 |
一市所 | 管轄範圍:一市鎮、越溪鄉 |
所屬事業單位 | |
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 接受消費者投訴、保護消費者權益、協助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組織抽查商品和服務質量。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正確、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
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服務中心 | 牽頭負責全縣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信用寧海網”、企業信用資料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企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負責企業信用宣傳培訓,指導信用自律管理;依法對徵信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
縣食品檢測中心(寧波市茶葉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縣食品藥品信息監測中心) | 整合原縣食品檢測中心和原寧波市茶葉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承擔縣食安辦下達的食品檢測任務;承擔全縣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監督檢測和委託檢測任務;接受消費者對有疑似質量問題的食品檢測;開展其他相關技術服務。 |
縣計量技術測試所 | 負責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起草技術規範,為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並承辦有關計量監督工作。 |
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承擔有關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驗;承擔新產品批量投產前的質量鑑定檢驗;承擔產(商)品質量仲裁檢驗;參與承擔企業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和標準的試驗驗證等技術諮詢工作;研製新的檢驗技術和檢驗儀器設備,開展檢驗人員培訓工作;接受對產(商)品質量的委託檢驗,提供檢驗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