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地方稅務局

(二)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有關要求,編制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五)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的稽查。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1.新增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職責。
2.新增全縣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徵收管理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稅費徵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地稅信息化規劃、協調和項目管理,深化數據採集、分析和套用。
2.加強納稅服務,改進和最佳化納稅服務方式。

主要職責

寧海縣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一)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和執行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的制度和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檢查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徵收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有關要求,編制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四)寧海縣地方稅務局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學、嚴密、高效的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體系;制定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征管的具體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辦理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的稽查。制定全縣地方稅收和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稽查的實施意見和辦法,監督檢查稽查部門依法稽查,組織協調全縣地方稅務大案要案的查處。
(六)寧海縣地方稅務局強化稅費徵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加強納稅服務,改進和最佳化納稅服務方式。
(七)寧海縣地方稅務局對派出單位實行管理。組織實施派出機構的資產、財務以及機構編制、幹部管理等工作。
(八)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寧海縣地方稅務局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開展地方稅政工作的調研,指導本縣稅務代理機構和國際稅收研究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計畫會計科
編制稅收中長期規劃,編制、下達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並執行,分析全縣地方稅收完成情況;擬訂稅收計畫、會計核算、統計、票證和重點稅源監控工作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有關報表,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全縣重點稅源企業監控管理和稅收票證印製、領發、保管工作;辦理延期繳納稅款、退抵稅、欠繳稅費核銷等審批事項;負責代征代扣手續費的審核支付管理工作,管理稅收收入數據的指標體系和標準,督促檢查稅收會計統計數據質量;組織開展稅收收入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稅收經濟預警分析;組織實施減免稅統計調查等工作。
(二)寧海縣地方稅務局稅政科
負責全縣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財產行為稅(包括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費等稅費的政策業務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稅收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有關地方稅(費)政策調研,完善具體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指導、檢查、監督各地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參與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等工作;參與各稅種收入計畫編制、分析收入變化情況;組織實施所得稅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反避稅情報交換、國際稅收合作等工作。
(三)寧海縣地方稅務局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探索、深化全縣地方稅征管改革工作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稅收征管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欠稅管理、征管檔案等工作;牽頭重點企業稅源監管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稅收的協稅護稅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稅務師事務所工作;指導國際稅收研究會;負責擬訂、組織實施全縣納稅服務工作整體規劃、有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評價全縣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完善納稅服務機制;負責全縣地稅系統辦稅服務廳建設標準和服務規範的擬制和檢查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納稅服務投訴受理和稅務外網維護等工作;管理12366 熱線;組織實施稅法宣傳等工作。
(四)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行政審批科
負責印花稅代售許可;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稅務登記辦理;契稅減免和耕地占用稅減免審批;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等工作。
(五)寧海縣地方稅務局規費科
負責全縣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專項基金、文化事業費等各類基金(費)的徵收管理業務,並指導、檢查、監督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各類基金(費)業務的調研工作,制定具體的征管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相關規費業務的輔導、培訓和諮詢服務等工作;做好各項基金(費)的考核機制。

人員編制

寧海縣地方稅務局編制數和領導職數包含在縣財政局的編制數和領導職數內;科級領導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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