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政府白鶴街道辦事處
機構職責
2、討論決定本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社區建設、城市管理和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各社區、所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的辦法,管理轄區內無掛靠無主管的非公有制企業、社會團體、中介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黨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本街道的組織、宣傳和紀檢工作。
4、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加強對社區基層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5、領導街道辦事處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民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6、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領導統一戰線工作、人民武裝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密切聯繫民眾,做好民眾工作,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處置各種不穩定因素,確保社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9、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毛建平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王寧 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宋堅勇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副書記
王 堅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周 濤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宋裕慶 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嚴青春 黨工委委員
余 春 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陸曉敏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沈萬金 人大工委副主任
邵永定 總工會主席
俞霞紅 婦聯主席
內設機構
綜合治理科:
根據區委、區政府和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計畫和措施;負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開展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負責基層安全防範網路的組織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做好轄區法律求助,配合有關部門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工作;開展平安社區、無毒社區的創建及指導工作。
城市管理科:
落實城市管理目標責任制、協助搞好市政建設;負責轄區綠化、美化工作;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管理轄區環境衛生;承辦和管理轄區內臨時占道管理工作;負責愛國衛生(除四害)、健康教育、紅十字會等工作;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監察職能,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城市規劃、城市綠地、環境保護、市政設施等方面的綜合管理;監督、協調物業公司工作,處理小區移交、區域規劃、折遷等問題;配合做好環境監測、防汛、防台、搶險,防災救災;配合做好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衛生城市等創建工作。
社會事務科:
負責、幫助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促進居委會依法建設和發揮"四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作用,開展社區服務活動,舉辦便民利民服務點;負責老齡、殯葬管理、殘疾人安置、救災、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等工作;協助做好社會團體及地名管理工作;負責擁軍優屬、社區優撫、社會救濟、社會保障和再就業服務等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完成區下達的人口計畫和計畫生育工作指標;負責街道社會事務受理及社區服務中心的運轉;負責社區會計站工作。
經濟發展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街道經濟發展計畫;負責指導、協調、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管理街道所屬工商企業,檢查、監督所屬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街道引進企業的關、停、並、轉、遷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企業與工商、質檢、物價、稅務、環保、公安、消防、勞動安全等部門的關係,辦好相關手續;負責街道所屬企業的統計工作。
黨政辦公室:
負責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和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文秘、信息、檔案、保密、財務、統計工作;組織檢查、督促各項政策、法規及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對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監督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對街道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提出實施意見,並認真抓好落實;協助黨工委抓好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並協調好群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和代表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老齡、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搞好行政後勤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