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保障局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八)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承擔勞動用工備案、勞動標準及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外國人(不含專家)在寧就業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推進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協調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管理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工作;擬訂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配套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六)擬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配套政策和監督制度,並對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的審核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八)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承擔勞動用工備案、勞動標準及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九)指導和規範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關政策及實施細則,承擔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和監督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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