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情概況
該行政村隸屬彌勒縣江邊鄉,地處江邊鄉西北邊,距江邊鄉政府所在地30.00公里,到鄉政府道路為土路,交通不方便,距縣50公里。東鄰江邊村委會,南鄰布臘村委會,西鄰竹園鎮者甸村委會,北鄰挨村村委會。轄林就、山就、石岩壩等8個村民小組。現有農戶485戶,有鄉村人口1998人,其中農業人口1998人,勞動力1083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005人。全村國土面積18.76平方公里,海拔1,266.00米,年平均氣溫20.00℃,年降水量8,000.00毫米,適合種植稻穀、玉米等農作物。全村耕地面積1,898.99畝,人均耕地0.95畝,林地4,291.89畝。2009年全村經濟總收入522.6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625.00元。該村屬於其他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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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1,898.99畝(其中:田1,387.10畝,地511.89畝),人均耕地0.95畝,主要種植稻穀、玉米等作物;擁有林地4,291.89畝,其中經濟林果地514.0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26畝,主要種植板栗等經濟林果;水面面積74.00畝,荒山荒地21,882.00畝。編輯本段
基礎設施
截止2009年底,該村已實現通水、電、路、電視、電話五通,全村有125戶通自來水,有360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74.23%)。有485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466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100%和96.08%);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376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258戶(分別占總數的77.53%和53.20%)。該村到鄉道路為土路;進村道路為其他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20.00公里,距離集貿市場20.00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34輛,機車297輛。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188.00畝,有效灌溉率為62.56%,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057.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53畝。
到2009年底,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234戶;裝有太陽能農戶151戶;建有小水窖73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廚、改廁、改廄)的農戶151戶。全村有4個自然村已通自來水,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有7個自然村已通路;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視;有7個自然村已通電話。有3個自然村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該村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26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96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363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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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
該村2009年農村經濟總收入522.65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345萬元,畜牧業收入76.6萬元,(其中,年內出欄肉豬1699頭,肉牛97頭,肉羊554頭);第二、三產業收入26.1萬元,工資性收入7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625.00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養殖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69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64人(占勞動力的5.91%),在省內務工55人,到省外務工9人。編輯本段
特色產業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種植業、養殖業,主要銷售往本縣內。2009年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77.50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45%。該村目前正在發展玉米、甘蔗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產業。編輯本段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485戶,共鄉村人口1998人,其中男性1040人,女性958人。其中農業人口1998人,勞動力1083人。該村以壯族、彝族為主(是壯族、彝族、漢族混居地),其中:壯族790人,彝族621人,漢族587人。到2009年底,全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857人,參合率92.64%;享受低保64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衛生院,衛生所面積為8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1人,該村距離鄉衛生院30公里。該村建有公廁5個。編輯本段
文化教育
該村建有林就國小1所,校舍建築面積382.00平方米,擁有教師14人,在校學生138人,距離鄉中學30.00公里。目前整個行政村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207人,其中:小學生126人,中學生81人。編輯本段
人文地理
寧就村在1950年彌勒編為三個區時,屬三區第七鄉即東勝鄉,1959年12月隨同其它村委會由竹園公社劃入江邊公社管轄至今。為彝族、壯族和漢族雜居地,彝族為世居民族,壯族於清、民國時期由邱北縣流入,傣族於清時期到此伐木墾地立戶至現在,少數於民國時期由竹園遷入。該村的傣族為其支系擺衣族,壯族為其支系沙族。2007年全村485戶1998人。(其中:彝族791人,壯族621人)。該村各少數民族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不斷與漢族文化碰撞、融和、同化,創造和積澱了深厚的文化底蘊。現分述如下:服飾:彝族支阿哲服飾與其他民族相比主要體現上衣,褲子公漢族,但女子喜緊身。青年女子上裝為面襟衣,手袖及前後肩鑲有紅、黃、綠、黑等色花紋圖案,腰系繡花圍腰,頭繞土布或黑布所做髻帕,並以銀泡、珠子條帶托於額前;老年婦女圖案色彩相較青年女子的簡單。男子多為高領土布對襟上衣,衣釘鈕扣13至15對,腰系寬條彩色褲帶,並佩戴牛耳朵刀。壯族支沙族男子衣著現已漢化,僅女子尚保存其民族特色,上著和尚領斜襟緊身衣,多為表、白、黑混合縫製而成,腰束繡花小方巾,腳穿玲瓏花鞋,下著青、黑臘染統裙,分有縐和無縐兩種,並喜佩銀手鐲,髮髻、耳環、項圈、項鍊等首飾。
宗教信仰:因佛教在江邊傳播時間長、流傳廣,建國前阿哲人大多信教,認為"萬物有靈",大凡喪葬病災便請巫師驅鬼祛災。壯族支沙族視山嶽、樹木、河流等自然諸物為神丕加以崇拜。
婚嫁:壯族支沙族婚姻有自由戀愛和媒妁兩種,自由戀愛大多男女青年以對歌披露心聲,擇其對象,建立感情,但仍須雙方父母同意。媒妁即男方請媒人說親,兩間則約期行聘,雙方還禮後及會親請庚貼,即"訂婚"。但須八字相合方能確定下來,訂婚後,男須辦酒席敬請女方父母及親友,按媒人議定彩禮數目,送給女方及其父母。婚日由男方擇定,由媒人通報女方家,徵得同意後即可。婚前男方備辦婚日之事,發請貼,敬請親朋赴宴祝賀。婚日頭天殺豬,由媒人率接親者婁人,挑雞、肉、粑粑等物至女方家招待送親者。是日,男方接回女方時,須待天黑方進行村,拜過天地入洞房。婚日頭兩晚,雙方接送親者與新郎新娘共居於洞房內,分男女共枕兩床。婚後第三日,新婚夫婦返回女家,女家準備好冷水待新郎進門進,往其身上潑水,一至二日,新郎返回家,新娘則留住娘家。到農忙或節日時,新郎攜帶禮品到岳父家,接新娘回家。通常,女方婚後留在父母家,待女方懷孕或分娩後才到男方定居。(阿哲族的婚嫁與小倮份村基本相同,故不再述)
喪葬:與當地其它民族基本相似,凡老人死後,子女圍其哭過後,派人到各處親友叩頭報喪,家中人將死者屍體洗淨,穿上新衣戴上新帽入棺,停於堂屋正中,待親屬到齊後蓋棺釘釘,家人及親屬戴孝哭祭靈前,靖道師做道場超度亡魂。發喪之日,大兒子立於棺槨之前,用抬棺槨,即背"財頭"。八名抬重的人抬著棺槨由道師開道,鼓樂隊前行,死者親子披麻戴孝於靈牌前,棺木之後為其餘親戚送喪者。抬出村外送喪者繞棺後便返回家中,抬棺繼續前行直至事先由陰陽先生瞧好的墓地安葬。次日喪家挑雞、粑粑等供果於墳前奠祭,俗稱"復山"。在喪葬習俗中,做道場是喪禮中的重要內容,當前,這要視喪家的情況而言。
傳統節日以壯族的棒粑節最有特色。每年的農曆九月十三日,壯族人民大多喜好舂糯米粑來慶賀五穀豐收。
文化發展:該村有1所中心完小設在村委會所在地,校舍面積382平方米,在校學生138人,教師14名,全村國中以上文化程度1128人。擁有電視機460台,電話(含移動)300部。大多數村小組的文化活動在自家或村球場或空地上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