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節能中心

寧夏回族自治區節能中心成立於1984年,隸屬於自治區經委,目前我中心是兩塊牌子(寧夏節能監察中心、寧夏節能監測技術服務中心)一套人馬,編制12人,現有工作人員10人,是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我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對全區用能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節能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2、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並實施行政處罰。

3、對生產、經營、銷售節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監督檢查。

4、受理各市、縣(區)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案件的申訴和複議。

5、協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對相關案件進行聯合執法。

6、開展節能監測與企業能量平衡測試工作,客觀、科學地為受託單位提供能耗的有關數據和分析報告。

7、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參與節能項目效益的論證和節能產品的認證。

8、開展能源普查和節能宣傳培訓,負責節能情報信息的交流和諮詢。

工作思路

實踐證明,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損失,提高能源綜合利用率,調整經濟結構,實現粗放性經營向集約性經營的轉變,已成為我區經濟和社會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任務。在2003年11月27日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明確指出要“突出抓好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和節約用水工作,搞好重要資源的綜合利用”。國家《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04—2020)指出,“要堅持把節約能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嚴格的節約能源制度和措施,顯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能工作任重而道遠。在西部大開發的浪潮中,寧夏節能中心將克服儀器不足、經費短缺等制約因素,加大執法力度和監察範圍,使節能這項工作更加深入廣泛的開展下去:

1.堅持“依法行政”。 建議國家加快《節能法》配套法規建設,組織開展《節能法》修訂工作,儘快形成比較完善的節能法律法規體系。

2.向東部經濟發達省份節能同行學習工作經驗,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礎上,抓緊完善主要工業耗能設備、照明器具、建築、機動車能效標準,組織修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推進企業節能技術進步。

3.經常舉辦各種形式的研討會、交流會,使各重點用能單位互相交流節能管理、節能技改的做法和經驗,推動節能降耗工作向深度發展。向用能單位推廣更多行之有效的節能經驗和先進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利用高新技術,提高能源利用率。

4.需要繼續加大節約能源宣傳活動的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堅持面向民眾,面向基層,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重點宣傳和普及宣傳相結合的原則。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多種形式的節約能源宣傳活動。使節約能源的意識逐步深入人心。

5.根據《節約用電管理辦法》督促用電負荷在500千瓦以上或年用電量在3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用戶進行電平衡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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