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科技廳)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基本概況

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科技廳)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科技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改革

2018年10月,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將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的職責,以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作為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加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訂自治區創新驅動戰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等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自治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自治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自治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自治區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自治區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自治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自治區gao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自治區重大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

(六)牽頭組織自治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市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發展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自治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自治區引進外國人才總體規劃、重點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人才、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人才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六盤山友誼獎評審組織工作。

(十三)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自治區創新驅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自治區科技管理平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領導介紹

黨組書記、廳長:郭秉晨

黨組成員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丁軍

黨組成員 副廳長:哈贇

黨組成員 副廳長:劉常青

黨組成員 副廳長:黃思明

黨組成員 副廳長:陳放

黨組成員 副廳長:桑長清

內設機構

駐廳紀檢監察組

辦公室

規劃與基礎研究處

創新體系建設處 (政策法規處)

資源配置與監督處

農村科技處

社會發展科技處

成果轉化與科技服務處

外國專家服務處

科技合作處

人事與老幹部處

機關黨委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