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能:綜合各股室及全縣就業再就業工作情況;印發局內檔案、報告、會議材料;負責檔案的管理、歸檔;負責局機關的人事、檔案、行政事務、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職工福利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
一、就業管理股主要職能:
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開發利用與就業再就業規劃;指導與管理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高中畢業生、特殊群體人員的就業再就業工作;落實國家各項補貼政策,做好就業專項資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確保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開展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工作,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功能,發揮社區在就業再就業工作中作用;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按照規定做好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做好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管理,完善檔案借閱、轉遞、移交等手續;做好就業統計信息工作。
二、失業保險股主要職能:
負責審核接收登記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失業職工;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的核定工作及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開具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補助金的單證;按照規定撥付失業職工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為失業職工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國家規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職責。
三、農民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能:
檢查全縣鄉鎮的基礎檔案建設,實現微機化管理,逐步實現網上報表。檢查全縣各鄉鎮勞務輸出目標完成情況;督促全縣各鄉鎮的勞動力市場建設,發揮基層勞務輸出組織的作用;加強對鄉鎮勞動保障協理員的組織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勞務輸出中的宣傳和組織能力;做好全縣勞務輸出中法律、法規及務工常識的宣傳;組織全縣返鄉創業先進人物的調查和材料,樹立典型;繼續抓好已有的勞務品牌建設,樹立起叫得響的寧城品牌;加強經濟人隊伍建設,加大有組織輸出的力度;做好全縣農民工的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動預備制培訓工作,進一步督促鄉鎮完善培訓機構;開展創建農民轉移就業示範縣、鄉鎮、村活動。
四、人力資源市場主要職能:
加強就業服務體系“新三化”建設;指導並規範全縣職業介紹工作,為求職者提供勞動供求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諮詢;做好勞動事務代理工作;管理並統籌全縣鄉鎮人力資源市場工作;按規定做好全縣“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及安置工作;社區就業指導及實名制錄入工作。
五、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主要職能:
全縣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按規定做好小額擔保貸款人員的貸前調查和借款後的跟蹤服務;按時報送小額擔保貸款各種報表及時做好財務結算;做好小額擔保貸款人員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創業培訓中心做好參培人員貸前培訓工作。
六、創業培訓中心主要職能:
對有創業願望城鄉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復員轉業軍人、新畢業的大學生開展創業培訓;按照上級檔案精神制訂並組織完成培訓工作計畫,根據產業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徵集和開發創業項目,建立項目庫。對創業者開展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認真執行開班申報和審批制度,嚴把培訓教學質量關和日常監督工作,做好創業培訓的實名制管理及統計錄入工作;搭建創業信息、政策發布平台,創建創業者協會,為創業者提供交流互助的平台。擴大創業名師、專家、創業成功人士及政府工作人員共同組成的創業服務隊伍,通過各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指導和諮詢服務;針對創業者的特點和創業不同階段的需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業培訓,擴大培訓範圍,鼓勵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以及處於創業初期的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提高其創業能力和創業素質;加強創業教育,增強城鄉居民的自主創業意識,激發全民創業熱情,營造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力度,弘揚創業精神和創業典型,尊重創業、崇尚創業,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風尚;加強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創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等服務手段的銜接,完善創業服務機制、擴大融資渠道、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著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和穩定經營率。
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就業訓練、轉業訓練,具備條件的按有關規定開展技術等級培訓及其他各類培訓;開展教學研究,編寫教學資料,提高培訓質量;做好培訓信息發布和培訓項目諮詢工作;對城鄉勞動者開展有針對性的“訂單”、“定向”職業技能培訓;制定職業技能培訓計畫、組織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做好培訓開班前中後的監督管理,審核教學計畫、大綱的教材,核實學員身份,填寫檢查記錄單,加強考試考核管理;認真核實培訓後就業率,核實培訓資料,協助申報落實培訓補貼;加強各種資料歸類、整理、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