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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南縣政府路118號工作職責
(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山地農業可持續發展和全省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寧南縣重點科技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三)研究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加速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實施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五)研究制訂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計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組織制定科普工作規劃;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與監督檢查。
(六)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
(七)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宣傳工作;推動民營科技和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八)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的科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完成領導班子抓第一生產力的目標責任制和全國縣(市、區)科技進步考核工作,創建全國科技進步示範縣。
(九)承擔縣科技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縣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