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農業法律知識問答

12.農民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21.什麼是節水型農業? 10.農業稅的徵收辦法是什麼?

作品目錄

目錄
第一部分 農業生產法律制度
一、農業法
1.《農業法》頒布實施以來發揮了哪些重要作用?
2.農業的基本含義是什麼?
3.什麼是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4.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5.國家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基本政策是什麼?
6.國家依靠什麼振興農業?
7.為農業生產的穩定增長提供物質保障的兩項基礎性
工作是什麼?
8.各級政府、政府主管農業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在農業工作和為發展農業服務中的職責有哪些?
9.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有哪幾種形式?
10.《農業法》就個人或集體的承包經營權是如何
規定的?
11.《農業法》關於農業承包契約的承包方經營權和
繼承權是如何規定的?
12.農民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13.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財產有哪些?
14.怎樣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15什麼是集資?集資應當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16.什麼叫農業社會化服務?它包括哪些服務
形式?
17.國家為什麼要採取措施扶植農業生產?
18.什麼是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如何做好農業綜合
開發規劃?
19.如何發展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
20.為什麼要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應當貫徹的原則是什麼?
21.什麼是節水型農業?發展節水型農業有哪些
措施?
22.《農業法》就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農業機械化
做了哪些規定?
23.國家為什麼要鼓勵和支持糧食的加工和綜合
開發利用?
24.如何做好農業的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
25.如何做好扶持貧困地區的農業工作?
26.為什麼要支持農業氣象事業的發展?
27.什麼是農業保險?國家為什麼要鼓勵和扶持農業
保險事業的發展?
28.什麼是動植物檢疫?進行動植物檢疫的目的
是什麼?
29.國家應採取哪些有效措施縮小工農業產品的
“剪刀差”?
30.國家對農產品的購銷活動如何進行巨觀調控?
31.什麼是農產品保護價收購制度和風險基金?
32市場主體如何在農產品流通中發揮積極作用?
33.《農業法》對農產品收購資金問題作了哪些
規定?
34.加強農業投入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35.農用資金如何管理?
36.發展農業科技和教育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37.對於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
學校舉辦的為農業服務的企業,國家在稅收
信貸等方面給予哪些優惠?
38.國家鼓勵農民採用先進的農業技術 應著重做好
哪幾個方面的工作?
39.什麼是農業資源區劃?制訂農業資源區劃的作用
是什麼?
40.《農業法》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作了哪些
規定?
41.關於國家發展林業有哪些法律規定?
42.對非法收費、罰款、攤派或者強制集資等行為
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43.對截留、挪用農產品收購資金、農業資金和銀行
的農業貸款的行為如何追究法律責任?
44.對於非法轉讓、占用土地的行為如何處罰?
45.如何打擊各種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 坑農害農的
違法行為?
46.侵犯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者農業勞動者的合法
權益的行為主要有哪些?
二、漁業法
1.為什麼要制定《漁業法》?
2.適用《漁業法》的漁業生產活動範圍包括
哪些?
3.我國漁業生產活動應遵循什麼方針和原則?
4國家對漁業科學技術的研究與推廣實行什麼樣的
政策?
5.政府如何對在漁業生產活動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
個人進行獎勵?
6.我國漁業監督管理機構是如何設定的?
7.國家對漁業的監督管理實行什麼制度?
8.對進入我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活動的外國人、
外國漁業船舶應如何管理?
9.國家對漁業中的養殖業實施什麼政策?
10.全民所有的水面、灘涂如何用於養殖業?
11對使用全民所有的水面、灘涂進行開發利用
從事養殖生產的有什麼特殊規定?
12.水面、灘涂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應如何
解決?
13.國家建設徵用水面、灘涂應如何辦理?
14.國家對捕撈業實行什麼方針?
15.國家對外海 遠洋捕撈業實行什麼政策和
制度?
16.從事內水、近海捕撈業的應遵循什麼制度?
17.對從事捕撈業的船舶有何規定?
18.漁業資源的增殖和保護由誰負責?
19.《漁業法》對禁漁區、禁漁期及捕撈方法是
如何規定的?
20.《漁業法》對保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
苗種方面有何規定?
21.在進行水利工程修建、水爆破、勘探、施工作業
等活動應如何注意漁業資源的增殖和保護?
22.如何防治漁業水域的污染?
23.如何保護珍貴水生動物?
24.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禁用方法 禁捕動物的
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5.偷捕、搶劫他人養殖的水產品、破壞他人養殖
水體、設施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6.未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捕撈、違反捕撈許可證的
規定捕撈以及買賣、出租、非法轉讓捕撈許可證
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7.依照《漁業法》哪個部門有權作出行政處罰?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應當怎么辦?
三、農業技術推廣法
1.什麼是農業技術?什麼是農業技術推廣?
2.為什麼要制定《農業技術推廣法》?
3.振興農村經濟、發展“兩高一優”農業主要依靠
哪些手段?
4.農業技術推廣應遵循什麼原則?
5.國家對農業技術引進及推廣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的
政策是怎樣的?
6.國家如何鼓勵和支持科技開發和套用?
7.各級人民政府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有哪些
主要任務?
8.《農業技術推廣法》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獎勵
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9.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管理體制包括哪些主要
內容?
10.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如何組成?
11.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2.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
什麼資格?
13.村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
地位、任務及權利是怎樣的?
14.農場等單位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承擔什麼
任務?
15.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及教育部門在農業技術
推廣工作中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16.國家對農村中的民眾性科技組織的政策是
怎樣的?
17.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如何制定和推廣?
18.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的農業科研成果
如何推廣?
19.推廣的農業技術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20.推廣不具備條件的農業技術應當受到什麼樣
的處罰?
21.套用農業技術應遵循什麼原則?違背這一原則
應當受到什麼處罰?
22.農業勞動者應如何學習農業科學技術知識?
23.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和
科技人員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應分別採取
什麼樣的方式?
24.政府如何向農業技術推廣進行投入?
25.政府應如何調動專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
26.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向農業技術推廣
進行投入?
27.國家對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
學校的經營服務形式有何要求?並有哪些優惠
政策?
28如何保障農業技術推廣的技術人才?
29.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保障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
負有什麼職責?
第二部分 農村行政管理法律制度
一、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1.為什麼要制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2.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任務是什麼?
3.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基層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
關係是怎樣的?
4.村民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5.村民委員會的設立原則及設立程式是怎樣的?
6.村民委員會是怎樣組成的?
7.村民委員會的組成成員是怎樣產生的?
8.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9.怎樣召開村民會議?
10.村民會議有哪些職權?村民會議與村民委員會的
關係如何?
11.村務公開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2.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原則是什麼?
13.哪些人員不能參加村民委員會?
14.《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從何日起實施?
二、行政處罰法
1.什麼是行政處罰?
2.為什麼要制定行政處罰法?
3.行政處罰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4.行政處罰與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有何關係?
5.行政處罰有哪些種類?
6法律可以設定什麼行政處罰?
7.行政法規可以設定什麼行政處罰?
8.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什麼行政處罰?
9.行政規章可以設定什麼行政處罰?
10.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設定什麼行政處罰?
11.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與行政處罰
有何區別?
12.行使行政處罰權的主體有哪些?
13.對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行政處罰時有何
特殊規定?
14.《行政處罰法》規定了哪些法定的從輕或減輕
行政處罰的情況?
15.《行政處罰法》對時效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16.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有哪些基本
要求?
17.什麼是簡易程式?適用簡易程式應具備哪些
條件?
18.簡易程式包括哪些內容?
19.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
怎么辦?
20.什麼是一般程式?一般程式應遵循哪些步驟?
21.什麼是聽證程式?聽證程式具有什麼特徵?
22.聽證程式應遵循哪些步驟?
23.行政處罰執行程式應遵循哪些原則?
24.哪些情況可以當場收繳罰款?對當場收繳罰款
有何要求?
25.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
機關可以採取哪些強制執行措施?有哪些
例外情況?
26.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所得到的財物 行政機關應
如何處理?
27.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及改正有何要求?
28.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的
違法行為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9.《行政處罰法》從何時實施?
三、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
1.什麼是選舉制度?
2.選舉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則?
3.選舉法對代表有何特殊規定?
4.我國選舉機構有哪些?
5.我國選舉費用從哪裡開支?
6.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如何確定?
7.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
有何規定?
8.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是如何確定的?
9.聚居的少數民族應如何選舉人民代表大會
代表?
10.散居的少數民族應如何選舉人民代表大會
代表?
11.少數民族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使用文字方面
有哪些特殊規定?
12.什麼是選區?選區應如何劃分?
13.選民登記應如何進行?
14.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應怎么辦?
15.代表候選人是如何產生的?
16.《選舉法》對差額選舉是如何規定的?
17.如何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
18.《選舉法》對候選人的介紹程式是如何
規定的?
19.選民或代表應如何選舉投票?投票後選舉結果
應如何確定?
20.如何理解罷免制度?
21.《選舉法》對罷免程式是如何規定的?
22.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如何辭職?
23.如何補選出缺的代表?
24.對破壞選舉的行為,《選舉法》規定了哪些
制裁措施?
第三部分 農村企業法律制度
一、鄉鎮企業法
1.什麼是鄉鎮企業?
2.鄉鎮企業能否具有法人資格?
3.鄉鎮企業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4.發展鄉鎮企業應遵循哪些原則?
5.國家對鄉鎮企業管理應遵循哪些原則?
6.我國的鄉鎮企業行政管理機制的內容是什麼?
7.鄉鎮企業如何進行登記備案?
8.哪些企業不是鄉鎮企業卻按照鄉鎮企業對待?
9.鄉鎮企業財產權如何界定?
10.《鄉鎮企業法》對企業合法權益有哪些保護性
規定?
11.鄉鎮企業的運作應遵循哪些原則?
12.鄉鎮企業停業、終止後職工應如何安置?
13.鄉鎮企業如何支農?
14.國家對鄉鎮企業有什麼稅收政策?
15.鄉鎮企業享有何種信貸政策?
16.如何看待鄉鎮企業發展基金?
17.鄉鎮企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範圍包括哪些?
18.鄉鎮企業的人才政策包括哪些內容?
19.鄉鎮企業如何實行經濟技術合作?
20.鄉鎮企業如何發展外向型經濟?
21.鄉鎮企業如何促進小城鎮建設?
22.鄉鎮企業應如何調整產業結構 加強技術改造
提高管理水平?
23.舉辦鄉鎮企業建設用地應注意哪些問題?
24.鄉鎮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應遵循哪些規定?
25.鄉鎮企業應如何報送統計資料?
26.《鄉鎮企業法》對鄉鎮企業的稅收管理方面是
如何規定的?
27.鄉鎮企業應如何進行產品質量管理?
28.鄉鎮企業應當如何使用商標、製作商品標識?
29.鄉鎮企業在保護環境方面應做哪些工作?
30.《鄉鎮企業法》對鄉鎮企業勞動安全和衛生保護
是如何規定的?
31.違反《鄉鎮企業法》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二、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1.什麼是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
2.國家對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有哪些指導政策?
3.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設立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4.申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登記應注意
什麼?
5.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審批、登記程式怎樣
進行?
6.誰是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所有者?所有者有什麼
權利?
7.鄉村集體所有制經營者怎樣確定?
8.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有哪些權利?
9.國家禁止向企業的攤派有哪些形式?
10.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應當履行什麼義務?
11.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在經營管理中應注意什麼
問題?
12.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如何進行財稅管理?
13.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勞動用工制度的內容是
怎樣的?
14.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主管部門與企業有什麼
關係?
15.政府有關行業管理及其他部門應怎樣為鄉村集體
所有制企業發展做工作?
16.在稅收方面,國家對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有何
優惠?
17.除在稅收方面政府對鄉村企業還有哪些
優惠?
18.國家允許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搞聯營嗎?
19.如何設立、變更和終止聯營企業?
20.怎樣簽訂聯營契約?
21.聯營契約的無效或變更或解除的情況
有幾種?
22.聯營企業如何進行管理?
三、私營企業法
1.什麼是私營企業?
2私營企業有哪些種類
3.農民可以申請開辦私營企業嗎?
4.私營企業可以從事哪些行業的生產經營?
5.申請開辦私營企業應具備什麼條件?申辦人需遞交
哪些證明檔案?
6.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7.私營企業設立的程式是什麼?
8.私營企業登記有哪些主要事項?
9.私營企業的變更程式有哪些法律規定?
10.私營企業歇業、破產、終止時應怎樣處理?
11.私營企業進行涉外經營活動應遵循哪些法律
規定?
12.私營企業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3.私營企業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契約嗎?
14.私營企業在勞動管理方面應注意什麼?
15.私營企業怎樣從事財務與稅收工作?
16.私營企業的稅後利潤如何分配?
17.私營企業受哪些機關的監督與管理?
18.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私營企業的違法行為如何
處罰?
19.其他管理機關如何處罰私營企業的其他違法
行為?
四、合夥企業法
1.如何理解合夥企業?
2.我國立法中確立的有關合夥企業的原則
是什麼?
3.設立合夥企業要求具有哪些條件?
4.合伙人怎樣出資?
5.合夥協定怎樣簽訂?
新規定?
7.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在《土地法》中作了哪些
明確規定?
8.當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當事人發生權屬爭議
怎么辦?
9.什麼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分級審批
制度?
10.什麼是土地調查統計制度?
11.為了切實保護耕地,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的內容有哪些?
12.為了切實保護耕地,《土地法》規定了哪些禁止
亂占耕地的行為?
13.建設用地向哪一機關申請批准?
14.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土地
怎么辦?
15.農村村民建任宅用地怎么辦?
16.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應承擔
什麼法律責任?
17.未經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
責任?
18.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應承擔什麼法律
責任?
19.對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如何
處置?
20.違反土地管理的犯罪,按新《刑法》如何
處理?
二、水 法
1.現行《水法》是什麼時間通過和實施的?
2.《水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3.《水法》中所講的水資源是什麼意思?
4.《水法》對水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如何
規定的?
5.《水法》是如何規定我國水管理體制的?
6.地區與地區之間發生水事糾紛怎么辦?
7.單位與單位、單位與個人 個人與個人之間發生
水事糾紛怎么辦?
8.違反《水法》規定,取水、截水、阻水、排水
給他人造成妨害或者損失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9.當事人對主管水的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
怎么辦?
三、森林法
1.現行《森林法》是什麼時閻通過和實施的?
2.《森林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3.有關森林的所有權《森林法》是如何
界定的?
4.我國的森林分哪五大類?
5.林業建設的方針是什麼?
6.國家對森林資源實行哪些保護性措施?
7.《森林法》對我國林業管理體制是如何
規定的?
8.哪些森林 林木 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
轉讓?
9.當單位、個人 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林木 林地
糾紛怎么辦?
10.植樹造林的權屬歸誰?
11採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2.採伐林木必須辦理什麼手續?
13.從林區運出木材要辦理什麼手續?
14.盜伐、濫伐森林和林木的應承擔什麼法律
責任?
15.違反森林法規定,毀壞森林和其他林木的應承擔
什麼法律責任?
16.違法買賣林木採伐許可證、準運證等行為應依法
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7.新《刑法》對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是
如何處罰的?
四、礦產資源法
1.什麼是礦產資源法?其立法情況怎樣?
2.《礦產資源法》對礦產資源的權屬是如何
規定的?
3.什麼是探礦權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制度?
4.辦理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的機關有哪些?
5.什麼是採礦權和礦產資源開採許可制度?
6.辦理採礦登記的管理機關有哪些?
7.申請辦理採礦許可證要經過哪些步驟?
8.國家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 個體採礦的方針
是什麼?
9.鄉鎮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應當履行的義務
是什麼?
10.對違反《礦產資源法》的哪些行為給予
行政處罰?
11.哪些行為是違反《礦產資源法》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草原法
1.什麼是草原法?
2.《草原法》對草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有何
規定?
3.為保護草原資源,《草原法》規定的保護草原的
主要措施有哪些?
4.當草原所有權和使用權受到侵害怎么辦?
5.違反《草原法》的有關規定 應承擔什麼
責任?
第五部分 農業環境保護法律制度
一、環境保護法
1.什麼是環境?環境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2.什麼是環境污染?
3.為什麼要制定的《環境保護法》?
4.《環境保護法》在哪些範圍適用?
5.怎樣理解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原則?
6.國家對環境保護科學教育事業和科學研究的政策及
目標是怎樣的?
7.公民在環境保護方面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8.《環境保護法》對我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是
如何規定的?
9.《環境保護法》對保護環境獎勵制度是怎樣
規定的?
10.《環境保護法》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有哪些?
11.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哪些種類?
12.什麼是環境監測?環境監測由誰管理?
13.什麼是環境狀況公報?環境狀況公報由誰
發布?
14.什麼是環境保護規劃?制定環境保護規劃應當
遵守什麼程式?
15.什麼是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建設污染環境的
項目應遵循什麼規定?
16.現場檢查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7.跨行政區的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防治的工作糾紛
有哪些解決途徑?
18.什麼是環境質量?各地區的環境質量由誰
負責?
19.什麼是自然保護區?
20.嚴禁污染的區域包括哪些?保護嚴禁污染區域的
措施有哪些?
21.什麼是自然資源?應如何開發利用自然
資源?
22.什麼是農業環境?
23.目前我國農業環境存在哪些主要問題?應如何
保護農業環境?
24.什麼是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應如何防止海洋環境
污染損害?
25.什麼是城市規劃?制定城市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
有哪些要求?
26.城鄉建設應當注意哪些保護和改善環境的
問題?
27.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28.新建工業企業和現有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時應汪意
環境保護方面的哪些內容?
29.環境保護法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制度是如何
規定的?
30.什麼是排污申報登記制度?為什麼要規定這一
制度?
31.《環境保護法》對排污收費制度是如何
規定的?
32.哪些單位必須限期治理?由誰行使決定限期治理
的許可權?被限期治理的單位有什麼義務?
33.為什麼要禁止引進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技術
和設備?
34.什麼是污染事故?
35.對污染事故應如何處理和防範?
36.什麼是應急制度?
37什麼是有毒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
《環保法》對這兩類物品有何規定?
38.為什麼要禁止轉移產生嚴重污染的設備?
39.違反三同時制度的行為應承擔哪些法律
責任?
40.擅自拆除或者閒置防治污染設施應承擔什麼
法律責任?
41.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承擔什麼樣
的法律責任?
42.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如何
追究法律責任?
43.《環境保護法》對其他違反環保法行為的法律
責任作了哪些規定?
44.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採取什麼
措施?
45.《環境保護法》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民事責任
是如何規定的?
46.什麼是訴訟時效?《環境保護法》對訴訟時效是
如何規定的?
47.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直接責任人員應如何
追究其刑事責任?
48.違反《環境保護法》造成自然資源破壞的應如何
追究其法律責任?
49.對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的違法行為應如何追究
法律責任?
50.我國頒布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與有關國際條約
的關係怎樣?
51.《環境保護法》從何日起施行?
二、水污染防治法
1.什麼是水體?什麼是防治水污染?
2.為什麼要制定《水污染防治法》?
3.負責水環境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部門有哪些?
其職權如何劃分?
4.單位和個人對水環境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權利和
義務是什麼?
5.水環境質量標準由誰制定?
6.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關是誰?
7.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由誰修訂?
8.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原則是什麼?
9.《水污染防治法》對劃定用水保護區的制度是
如何規定的?
10.建設項目應注意哪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
問題?
11.《水污染防治法》對排污登記制度是如何
規定的?
12.《水污染防治法》對繳納排污費是如何
規定的?
13.對實現水污染而達標排放仍不能達到水環境質量
標準的水體應採取什麼措施?
14.《水污染防治法》對重要江河流域的水體有何
特殊規定?
15.城市污水應如何處理?
16.對生活飲用水源有何保護措施?
17.怎樣理解淘汰制度?
18.國家禁止新建哪些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
19.對造成水體嚴重污染的排污單位,應如何
限期治理?
20.什麼是現場檢查制度?
21.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糾紛,應如何解決?
22.排污口的建設有哪些規定?
23.什麼是突然性事件?發生突然性事件應如何
處理?
24.《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了禁止向水體排放哪些
有毒有害物質?
25.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工業
廢水和城市污水以及農藥使用、船舶排放含油
污水應符合哪些規定?
26.《水污染防治法》對防止地下水污染規定了
哪些措施?
27.《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應承擔行政責任的
違法行為有哪些,分別應承擔什麼樣的行政
責任?
28.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採取什麼
措施?
29.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單位,承擔哪些民事
責任?
30.徘污單位不承擔民事責任或免予承擔民事
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3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
應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32.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國家工作人員
違法應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
33.《水污染防治法》從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三、水土保持法
1.什麼是水土保持?為什麼要制定
《水土保持法》?
2.國家對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3.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的機構有哪些?他們之間的許可權
是如何劃分的?
4.如何編制水土保持規劃?
5.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的範圍包括哪些?
從事這些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承擔什麼義務?
6.為什麼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水土保持的宣傳教育
工作?
7.國家對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的政策是什麼?
8.國家在鼓勵先進方面有什麼政策?
9.為什麼植樹造林 保持森林是公民應盡的
義務?
10.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和國營農、林、牧場如何進行
綠化 防止水土流失?
11.《水土保持法》規定的禁止開墾坡度是多少?
12.開墾荒坡地時申批程式有哪些?
13.採伐林木應注意哪些問題?
14.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地造林、撫育幼林、墾復
經濟林木應注意哪些問題?
15.修建鐵路、公路和水工程,應如何保護水土
資源,防止水土流失?
16.開辦礦山企業、電力企業等大中型工業企業應
如何防止水土流失?
17.在“三區”進行工程建設、開礦辦廠應符合
哪些規定?
18.什麼是“三同時”制度?
19.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採礦、取土、挖礦、採石等
活動的管理體現在哪些方向?
20.負責治理水土流失的機構有哪些?
21.在水力侵蝕地區應如何防止水土流失?
22.在風力侵蝕地區應如何防止水土流失?
23.國家對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治理水土流失有
什麼政策?
24.土地承包應在治理水土流失方向注意哪些
問題?
25.國家對承包治理水土流失的政策是怎樣的?
26.破壞自然資源者應如何承擔治理?
27.對於水土流失地區建設的水土保持設施和種植
的林草,應如何進行管理?
28.水土保持的監督機構是如何設定的?他們的職權
範圍是如何劃分的?
29.地區之間的水土流失防治糾紛應如何解決?
30.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承擔
什麼法律責任?
31.未經批准擅自開墾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32.在禁止區域內取土、挖沙或採石的應負什麼
法律責任?
33.採伐林木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應承擔什麼
法律責任?
34.企業事業單位建設和生產及個體採礦造成
水土流失,不進行治理的,應如何承擔法律
責任?
35.拒絕、阻礙水土保持監督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36.對行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37.因水土流失造成危害應承擔什麼民事責任?
由此而產生的民事糾紛應如何解決?
38.水土保持監督人員違法應如何追究刑事
責任?
39《水土保持法》從何日起施行?
第六部分 農業稅、費法律制度
一、農業稅
1.什麼是農業稅?
2.農業稅有哪些特點?
3.農業稅的徵收對象和徵收範圍是什麼?
4.哪些單位和個人是農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5.農業稅的稅率為多少?
6.什麼是農業稅地方附加?
7農業稅稅額是如何計算的?
8.農業稅有哪些優待和減免?
9.辦理農業稅減免要經過哪些步驟?
10.農業稅的徵收辦法是什麼?
二、農業特產稅
1.什麼是農業特產稅?
2.農業特產稅的課稅對象和徵收範圍是什麼?
3.哪些人為農業特產稅的納稅義務人?
4.農業特產稅的稅率是多少?
5.農業特產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應納稅額是怎樣
計算的?
6.農業特產稅有哪些減免?
7.農業特產稅的納稅時間和納稅期限為何?
三、耕地占用稅
1.什麼是耕地占用稅?
2.耕地占用稅的徵稅範圍是什麼?
3.哪些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4.耕地占用稅的稅率是多少?
5.耕地占用稅有哪些減免?
6.耕地占用稅減免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是什麼?
7.耕地占用稅的稅額是如何計算和徵收的?
8.納稅入與徵稅機關發生爭議怎么辦?
四、契 稅
1.什麼是契稅?
2.契稅的徵稅對象是什麼?
3.契稅的稅率是多少?
4.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5.契稅有哪些減免優惠?
6契稅是怎樣辦理納稅的?
五、農民承擔費用的有關規定
1.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的有關法規有哪些?
2.合法的農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指什麼?
3.村提留、鄉統籌費的標準和使用範圍是什麼?
4.農民承擔的勞務標準和使用範圍是什麼?
5.村提留、鄉統籌費是如何提取的?
6.農民應如何承擔規定的勞務?
7.農民承擔的村提留 鄉統籌費和勞務能否
減免?
8.對村提留、鄉統籌和勞務的監督管理有
哪些規定?
9.對要求農民集資的監督管理有哪些規定?
10.對農民的其它名目收費有哪些規定?
11.哪些行為是違反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規定
的行為?
12.當發現向農民亂收貫、亂攤派的行為時,
怎么辦?
13.國家取消的三批農民負擔部分的收貫項目
有哪些?
14.目前河南省廢止的收費項目有哪些?
六、偷、抗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1.什麼是偷稅?依照《稅收征管法》如何處置?
2.納稅人逃避稅務機關追繳欠稅 依據
《稅收征管法》如何處置?
3.什麼是抗稅?依照《稅收征管法》如何處置?
4.新《刑法》對偷稅罪是如何規定的?
5.新《刑法》對抗稅罪是如何規定的?
6.新《刑法》對逃避追繳欠稅罪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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