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商業錢局

1933年12月10日開辦,資本總額50萬元,先收足6萬元,1935年時收足10萬元,總局設張家口,並在天津、北平、宣化、蔚縣、懷來、涿鹿設立分局。 察哈爾商業錢局,在偽“蒙疆銀行”成立前,發行額約為500萬元,其中在察南地區流通的約為300萬元,在平津地區流通的約為200萬元。 偽“蒙疆銀行”成立後,對該行紙幣收兌,1938年3月,僅在察南一帶即收回3250052元,1938年6月30日收回3665000元,1939年3月底收回3764594元。

1933年12月10日開辦,資本總額50萬元,先收足6萬元,1935年時收足10萬元,總局設張家口,並在天津、北平、宣化、蔚縣、懷來、涿鹿設立分局。1935年後開始發行紙幣。1937年抗戰爆發後,該行被偽“蒙疆銀行”收並。
察哈爾商業錢局紙幣又稱察鈔,它曾給抗日根據地帶來經濟損失。晉察冀邊區政府成立前,日軍已下令停用察鈔,而蔚縣、淶源、山西靈丘三縣,因紙幣流通主要使用察鈔,故採取在察鈔上列印晉察冀邊區政府印戳繼續流通的辦法,但因察鈔過多,日軍又將舊廢察鈔推入,造成損失,後用邊幣收兌十餘萬之察鈔,方將之清除。
察哈爾商業錢局,在偽“蒙疆銀行”成立前,發行額約為500萬元,其中在察南地區流通的約為300萬元,在平津地區流通的約為200萬元。偽“蒙疆銀行”成立後,對該行紙幣收兌,1938年3月,僅在察南一帶即收回3250052元,1938年6月30日收回3665000元,1939年3月底收回3764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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