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充分運用稅收經濟槓桿,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依據區人大通過的財政預算和市局稅收計畫,編制本區本年度稅收計畫,依法組織稅收收入。
(四)組織實施本區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以及規費的管理和稽查,負責普通發票及有關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執行國際稅收雙邊協定,負責國際稅收情報交換以及反避稅等國際稅務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本區稅收執法情況,負責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八)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局機關、街辦分局(中心稅務所)的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系統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和基建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九)承辦市地方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分工
王乃波(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孫德林(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收入核算和財務科等方面工作,包靠直屬徵收分局、朱里中心稅務所。
王龍鈞(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信息中心、稅源管理科、納稅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包靠開元中心稅務所。
李少波(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法規稅政科、稽查局等方面的工作,包靠固堤中心稅務所。
劉德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組、監察室、人事科等方面的工作,包靠高里中心稅務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督促檢查、檔案、會議安排;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法規稅政科
負責本局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以及系統外涉稅檔案的備案、備查、上報和牽頭會簽工作;貫徹執行地方稅收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指導和管理全市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地方稅收重大案件的審理;負責政務公開、普法教育、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認定及相關證件的管理;負責稅制運行情況的監測工作;落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組織開展地方稅收政策法規調研;負責本部門有關數據管理標準的制定和數據的採集、稽核、分析、套用等工作;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貫徹落實;制定並組織實施單稅種徵收管理制度、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稅收減免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發展旅遊事業費、殘疾人保障金等規費的代征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稅收的資料調查工作;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及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擬定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具體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減免稅、稅收抵免,以及財產損失核銷、總機構提取管理費和其他涉及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全區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調整的意見和建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收入核算和財務科
貫徹落實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的各項制度、辦法;編制全區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指導、管理組織收入工作;牽頭配合審計部門對本系統的審計;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管理、監督工作,匯總、分析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編制、上報有關報表;負責稅收票證、稅款提退管理工作;組織稅源調查和稅源監控;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編制系統財務收支預、決算;統一管理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和基本建設項目;負責系統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國有資產;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辦本區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組織本系統表彰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監察室
負責國家和省、市行政監察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機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擬定全局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畫;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考勤工作;負責全區地稅系統工作人員執法、執紀的監督檢查;受理全區地稅系統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及申訴;負責查辦和督辦全市地稅系統違法違紀案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區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全系統安全穩定管理和明察暗訪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稅源管理科(征管和科技發展科)
組織落實對本區域稅源的總體掌控和對大企業重點稅源的分析監控、指導協調職能;制定稅源管理總體規劃,明確工作分工,細化工作要求,構建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稅源管理機構職能、工作規程、制度辦法以及部門協調機制;負責區域內稅源的稅收數據分析工作,包括根據管理需求派發採集任務,歸集整理各類稅源信息(含外部第三方信息);牽頭按行業、區域、稅種、稅負等不同對整體稅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開展經濟稅源分析等,為管理和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納稅評估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主要是對職責控管的大企業重點稅源實施案頭評估,出具評估結果,向下級稅源管理部門或本級主管徵收機構分發評估疑點核實任務、監督疑點落實情況和評價考核工作績效;負責區域內稅源的監控預警工作,包括牽頭建立稅收預警評估指標,並統一發布和維護,實施日常預警和重點監控,並分發或下達管理任務;抓好數據質量管理,組織對涉稅數據的檢測、整改、督導和考核工作,保證基礎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和規範;做好日常數據支持服務,根據各業務部門的需求,進行稅收數據的加工、處理,為各部門提供數據或處理結果;組織實施對軟體支持系統的研究開發、推廣套用以及操作培訓,強化稅源管理人員工作技能和素質培養,加快推進“信息管稅”;協助各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執行落實各項稅源管理制度和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評價;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制度、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評估、征管文書、征管檔案、普通發票以及征管範圍的界定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欠繳稅款、呆賬稅金、核銷死欠的管理工作;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核報批;負責集貿市場和個體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司法保障、協稅護稅工作;負責稅控裝置的推行和套用管理;負責委託代征、納稅人信譽等級以及辦稅員等的認定管理;牽頭組織征管綜合質量考核;監督管理稅務代理機構;負責對數據採集、訪問、維護許可權的審核認定;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軟體維護升級工作;負責各單位網路和計算機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系統區域網路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並對基層單位提供技術支持、指導和服務;負責擬定系統網路設備配置計畫,負責區局計算機中心機房硬體設備、不間斷電源以及防雷、防火等安全設備的配置、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全系統網路運行安全和數據信息保密工作,網路安全管理體系和全系統防病毒體系的建立、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系統各信息管理軟體的開發、管理與維護工作,根據項目建設方案和有關方面提報的業務需求編制軟體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系統對上級下發和本局開發的軟體的使用、推廣和維護工作;負責數據災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直屬徵收分局
負責組織全區重點稅源企業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收入;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評估、稅源調查和日常檢查等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稅收減免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等管理工作;提供納稅諮詢服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稽查局
負責貫徹落實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編制稽查計畫;實施轄區內地方稅收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負責一般案件審理,案件執行;指導、監督全市稽查工作;負責民眾舉報稅收案件的受理、查處及轉辦工作;辦理涉稅違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管理稅務檢查證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單位名稱:濰坊市地方稅務局寒亭分局開元中心稅務所、濰坊市地方稅務局寒亭分局朱里中心稅務所、濰坊市地方稅務局寒亭分局固堤中心稅務所、濰坊市地方稅務局寒亭分局高里中心稅務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局制定的稅收規範性檔案。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充分運用稅收經濟槓桿,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依據財政預算和稅收計畫,編制本地年度稅收計畫,依法組織稅收收入。
(四)組織實施本地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以及規費的管理和稽查,負責普通發票及有關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監督檢查本地稅收執法情況。
(六)承辦區地方稅務局和街辦黨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