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計原理
物體的重力將物體拉向地面,但是如果將物體放在液體中,一種名為浮力的力量將產生反方向的作用力。 浮力的大小等同於物體取代的液體的重力,或者說是排開的液體的重力。
密度計重力是一定的,根據浮力的變化上浮或下沉。 一個功能完好的密度計在放入液體足夠長時間後處於漂浮狀態(前提是測量液體密度不超過其量程),此時浮力向上推的力量等於重力向下拉的力量。
密度計
密度計的重力不變, 其上浮或下沉可以改變其所受浮力的大小而達到平衡。 當重力大於浮力時,密度計會下沉,浮力增加;反之密度計上浮,浮力減小。當它浸入不同的液體中,因浸入深度不同而示數不同。密度計底部的鐵砂或鉛粒可用來保持平衡,也調整了其重力大小。
密度計讀數下大上小是因為F浮=G=mg=ρgV,密度計進入液體越深,排開液體的體積V也就越大,而g一定,故此時液體的密度就越小。所以密度計讀數是下大上小,其示數表示液體的密度,單位為克/立方厘米.
密度計法適用於分析顆粒粒徑小於0.075mm的細顆粒土。斯托克斯(stokes)定律認為,球狀的細顆粒在水中的下沉速度與顆粒直徑的平方成正比。因而,可以利用不同粒徑的土在水中下沉速度不同的原理,將粒徑小於0.075mm的細顆粒進一步分組。密度計法正是基於這種原理。斯托克斯定律假定:①顆粒是球形的;②顆粒周圍的水流是線流;③顆粒大小要比分子大得多。有密度計法求得的粒徑並不是實際的土粒尺寸,而是與實際土粒在液體中具有相同沉降速度的理想球體的直徑,即水力當量直徑或稱名義直徑。密度計法可以測得土粒沉降距離L處的懸液密度, 並由此計算出小於該粒徑d的累計百分含量。採用不同的測試時間t,即可測的細顆粒組的相對含量。
密度計分類
常用的密度計和比重計有浮子式密度計、靜壓式密度計、振動式密度計和放射性同位素密度計。
浮子式密度計 它的工作原理是:物體在流體內受到的浮力與流體密度有關,流體密度越大浮力越大。如果規定被測樣品的溫度(例如規定25℃),則儀器也可以用比重數值作為刻度值。這類儀器中最簡單的是目測浮子式玻璃比重計, 簡稱玻璃比重計。
靜壓式密度計 它的工作原理是:一定高度液柱的靜壓力與該液體的密度成正比,因此可根據壓力測量儀表測出的靜壓數值來衡量液體的密度。膜盒(見膜片和膜盒)是一種常用的壓力測量元件,用它直接測量樣品液柱靜壓的密度計稱為膜盒靜壓式密度計。另一種常用的是單管吹氣式密度計(圖2)。它以測量氣壓代替直接測量液柱壓力。將吹氣管插入被測液體液面以下一定深度,壓縮空氣通過吹氣管不斷從管底逸出。此時管內空氣的壓力便等於那段高度的樣品液柱的壓力,壓力值可換算成密度。
振動式密度計 它的基本工作原理是:物體受激而發生振動時,其振動頻率或振幅與物體本身的質量有關。如果在物體內充以一定體積的液體樣品,則其振動頻率或振幅的變化便反映一定體積的樣品液體的質量或密度。
放射性同位素密度計 儀器內設有放射性同位素輻射源。它的放射性輻射(例如γ射線),在透過一定厚度的被測樣品後被射線檢測器所接收。一定厚度的樣品對射線的吸收量與該樣品的密度有關,而射線檢測器的信號則與該吸收量有關,因此反映出樣品的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