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的意義
手印(梵文mudra,藏文phyag-rgya),又稱為印契,現常指密教在修法時,行者雙手與手指所結的各種姿勢。音譯作母陀羅、慕捺羅、母捺羅,或稱印相、契印、密印,或單稱為“印”。 佛菩薩及本尊的手印,象徵其特殊的願力與因緣,因此我們與其結相同的手印時,會產生特殊的身體的力量和意念的力量,這和佛菩薩及本尊修證的本位力量的身心狀況是相應的。 在密教中,手印是指曼荼羅海會諸尊為標示其內證之三昧境界,或修行者為了表達同於諸尊本誓,而於其手指上所結的密印。屬於本尊身、語、意三密中之身密。 三密(梵文trini gahyani),是指秘密的三業,即是身密(梵kayaguhya),口密(梵vag-guhya)或稱作語密,意密(梵mano-guhya)或稱作心密,主要來自密教所說。 由於佛陀的三密作用極為微細甚深,非思惟所及,連十地菩薩也不能完全了知,故稱三密,與眾生之三業相應,能生起不可思議之大用。 眾生之三業,雖然是染雜的,但卻能契合佛之三密,且含攝於其中,而眾生自心體性同於佛之三密,即眾生三業實相皆是法性之作用,與佛之三密平等無二,所以也稱為三密。 眾生之三密中,行者手作本尊之印契,乃至行、住、坐、臥等一切事業,皆稱之身密;口誦真言,乃至一切言語等口業,皆稱語密;心中觀本尊,乃至隨一切因緣起念,各種事業,皆稱為意密。 廣泛的身密不是只有手印而已,任何的體姿都是屬於身密的範圍。人類的手很靈巧能夠做出各種姿式,但都是建立在染污的無明上,所造作的動力都是來自食、瞋、痴、慢、疑。例如,因為憤怒而舉起拳頭打人,甚至發展成一套拳法,或拿起武器攻擊別人等等,無不是受無明的驅動,所造作出來的染業。從廣義來講,人類整個身體動作都是身業的範圍,是眾染污中而起的,和佛菩薩清淨的身密不同。 三密可分為有相、無相二種:有相三密是佛與眾生互融,入於瑜伽境界,行者身結印即身密,口誦真言即語密、意觀本尊即意密,稱為有相三密。無相三密是指行者所有身、語之行為、自心所思惟者皆為三密,稱為無相三密。 《大日經》卷六〈本尊三昧品〉印契可分成有形、無形二種,《大日經疏》卷二十解釋:“印形亦有二種,謂有形、無形也。形即是青、黃、赤、白等色,方、圓、三角等形,屈、伸、坐、立及所住處之類也,印謂所執印即刀、輪、羂索、金剛杵之類也。初心別緣而觀,謂先觀畫尊等。約此而觀名為有形。後漸淳純,又以加持力故自然而現,與心相應。爾時此本尊但從心現,不別外緣,故云無形也。” 而有相三密,是佛菩薩本尊之三密,加持於行者之三業上,故稱為三密加持;無相三密,是佛之三密與行者之三密相應融合,故稱為三密相應。 密宗依此三密加持、三密相應的廣大作用,讓我們能轉凡夫身而成就佛身,也就是透過身、語、意三密的修持,讓我們即身成佛,因此之故,我們當再探討身、語、意三密的深層意義及其行相,以作為三密修習的前行。 我們平時看到佛菩薩本尊等的圖像、塑像,多是以他們身上的持物或手印來判定其尊名。 其實,不論是阿彌陀佛、釋迦牟尼佛、不動佛或藥師佛,在他們住世的過程中所結的手印也有彼此相同的。所以,用手印及持物來判斷尊名,也不是絕對的分辨方法。但我們若單一的來看各個佛像,從手印還是可以了知其特別的願力、因緣及特別的悟境,乃至其成道、說法時的特別狀況。 例如阿彌陀佛的說法印和接引印是一般人較為熟悉,但其實這手印也在釋迦牟尼佛身上出現過,只是現在我們把手印特殊化了。因阿彌陀佛的說法印和接引印特別常用,所以就以此手印分別。再加上九品九生印,這是阿彌陀佛接引九品九生的人時,所示現的特有境界,是依照要往生的人的境界所現,給他們導引而九個手印並不是一定如此,只是在密教中被特殊化了。阿彌陀佛也可能相應於因緣而在接引上品上生的眾生時,示現法界定印,安住在圓滿法性。 了解了這個因緣,我們就能更正確的認識手印。 在古代行者修法結手印時,有以下的注意事項。在《大日經疏》卷十三引述善無畏三藏之說法:“西方尤秘印法,作時又極恭敬。要在尊室外之中用語空靜清潔之處,當澡浴嚴身,若不能一一浴者,必須洗淨手,漱口,以塗香塗手等方得作也。又作時須正威儀,跏趺等坐。不爾得罪,令法不得速成。”大意是說結手印時,在環境上要選擇清潔的靜室,沐浴淨身,端正儀容,結跏趺,方可結印。若無法沐浴,也要先淨手、漱口,以香塗手,以此表示恭敬慎重之意。此外,《青龍寺儀軌》中亦說,結印之際祈念諸佛加被,則可悉地。 此外,經中也說,結契印時,不應於顯露處,如《陀羅尼集經》卷一中說:“露處作印咒法者,為惡鬼神之所得便。”又說,於本尊像前作印,應以袈裟或淨巾覆蓋。所以日本東密通常在袈裟下或法衣袖中結印,但是台密則無如此。
密教的基本手印
密教之手印極多,通常以十二合掌及四種拳為基本印,其十二合掌、四種拳如下。 十二合掌: 第一堅實合掌,梵文寧尾拏(nivida):合掌,掌中堅相著,十指微離。 第二虛心合掌,梵文三補咤(samputa):十指齊等,頭相合,掌心微開。 第三未敷蓮合掌,梵文屈滿羅(kudmala):如前,空掌內,使稍穹。 第四初割蓮合掌,梵文仆拏(bhagna):二地二空並相著,餘六指散開,即八葉印也。 第五顯露合掌,梵文嗢多那惹(uttanaja):仰兩掌相併,而向上。 第六持水合掌,梵文阿陀羅(adhara):並兩掌而仰,指頭相著,稍屈合之,如掬水狀,似飲食印也。 第七歸命合掌,梵文缽羅拏摩(pranama):合掌,十指頭相叉,以右加左,如金剛合掌也。 第八反叉合掌,梵文微缽哩哆(viparita):以右手加左,反掌,以十指頭相絞,亦以右手指加於左手指上。 第九反背互相著合掌,梵文毗缽羅曳薩哆(Viparyasta):以右手仰左手上,以左手覆在右手下,略似定印。 第十橫拄指合掌,梵文啼哩曳(tiryak):仰二手掌,令二中指頭相接。 第十一覆手向下合掌,梵文阿馱羅(adhara):覆兩掌,亦以二中指相接。 第十二覆手合掌,梵文同於第十一:並覆兩手,以二大指並而相接,十指頭向外。
四種拳: 1、蓮華拳 蓮華拳又稱為胎拳。常被用為胎藏部的印母。其印相是握頭反指以下之四指,以大指壓頭指中節側方。如《大日經疏》卷十三所說:“如常作拳法,大指豎之。”關於此蓮華拳的代表意義,多指未敷之蓮華。 2、金剛拳 金剛拳,主要是被用於金剛頂部。《金剛頂經》中所說羯磨印,都是以此金剛拳為其基本。《大日經疏》說其印相為:“以空指在於掌中而拳之”,《金輪時處軌》說為:“以中指、無名指、小指握大指,以頭指拄大指之背。”雖然因流派之不同,金剛拳的結法因而有異,但大多以《金輪時處軌》所說為準。 《金剛頂經》說此金剛拳是“一切如為身語心金剛縛智印。”不空的《般若理趣釋》則說:“身、口、意金剛合成名為拳。”兩者都認為此金剛拳是表示一切如來身、語、意之三密活動的總持。 金剛拳 蓮華拳(胎拳) 3、外縛拳 在《大日經疏》卷十三中,稱此為“指在外拳”,但一般只稱為外縛。其印相是合叉二手成拳,十指外現。《金剛頂經》稱它為金剛縛,並說此金剛縛是“二手如月形”,這是以外縛的掌中圓形表月輪。《金剛頂經》中的三昧耶印等,都是以此外縛拳為其印母。依《金剛頂經略出念誦經》所記載,為觀脫出纏縛之月輪而修菩提心觀時,須結此外縛印。 4、內縛拳 《大日經疏》稱之為第二拳。其印相是十指交叉,十指均屈向掌中。 上述的蓮華拳、金剛拳、外縛拳、內縛拳等四類,若再加上忿怒拳、如來拳則成六拳。所謂的忿怒拳,是以無名指、中指握大拇指,豎頭指與小指並稍屈如牙。所謂如來拳,是左手作蓮華拳,右手作金剛拳,並以右手金剛拳握左手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