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普明大師可準

《寄普明大師可準》是唐代詩人齊己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寄普明大師可準

蓮岳三征者,論詩舊與君。相留曾幾歲,酬唱有新文。

翠竇容閒憩,嵐峰許共分。當年若同訪,合得伴吟雲。

詩文鑑賞

亦作“ 蓮岳 ”。指 華山 。

“嵐峰”的意思是霧氣繚繞的山峰。

詩文整體式感懷故友,有一種懷念故友,現在又無法在一起的悲傷感情。

作者簡介

齊己(約864一約937),唐詩僧。俗姓胡,名得生,潭州益陽(今屬湖南)人。嘗住江陵龍雲寺,自號衡岳沙門。性穎悟,善琴棋書法。詩多登臨題詠、酬唱贈別之作,為時人稱賞。間有宣揚佛教出世思想或反映民生疾苦之作。風格清潤平淡而不失高遠冷峭,“江之南、漢之北,緇儒業緣情者,靡不希其聲彩”(光憲《白蓮集序》)。著有《白蓮集》、《風騷旨格》。《全唐詩》存詩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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