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140號)和《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宿遷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委[2001]7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能如下:
一、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研究起草和制定我市地方性城市管理辦法。
二、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環境衛生工作和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的規劃和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 指導、檢查、監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各居民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 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綜合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並對影響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等現象進行監察執法。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 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沿街店面招牌、標示牌以及過街橫幅等宣傳品的設定管理工作。
六、 負責城市亮化及路燈維護與管理工作。
七、 協調市有關部門對城市管理中的有關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和監察執法。
八、 負責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和信息交流工作,組織開展各項評比競賽活動。
九、 指導和檢查各縣區的城市管理工作。
十、 承辦市委、調理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催辦和對外聯繫、接待工作;負責局黨組、局長辦公仁義及全市性業務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並監督檢查決議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重要文稿和領導講話稿起草及局屬部門和單位上報文稿的審核,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文印、印章管理、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組織辦理和審核報送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負責制定並監督落實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和機關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群工作。
貫徹執行財會、審計、物價等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
立健全各項財務審計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經費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畫;負責對下屬單位及城管系統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會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對市區城管、環衛規費資金運用的審計和監督;負責對市區城管、環衛收費(罰款)票據管理工作。
擬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印城市管工作簡報,及時反映城管工作動態;負責對各類違法、違章等不文明行為和不能及時落實城管措施的行為進行曝光,並跟蹤報導;組織采寫拍攝城市管理、文明衛生教育等方面的專題報導和系列節目;制定市民文明規範(公約)並負責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社會宣傳教育、理論研討、信息交流活動。
(二) 市容管理科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城市市容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計
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市貌的管理工作,制定市區主次幹道容貌管理規劃、計畫和各類建築立面的裝飾出新、沿街單位拆牆透綠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公共場地及道路紅線內設定的非固定公用設施、停車場、宣傳欄臨時宣傳點等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對各種違反道路容貌(亂擺亂放等)、主次幹道建(構)築物容貌(亂安亂裝等)行為的監督查處工作;負責市區“門前三包”管理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市區臨時設定的廣告靠牌、廣告橫標、氣球、氣模的管理;負責對市區水面容貌進行檢查和管理。指導各縣區市容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負責沿街建築的亮化設計審查,對城區各單位的亮化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三) 環境衛生管理科
依法制定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依據有豢法律
規定,對市區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和檢查監督;負責擬定全市環境衛生工作改革方案、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城市生活、生產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的收集、清運、中轉處理以及綜合得用工作;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設計與管理,參與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確定和驗收;負責對在市區從事有償服務的社會環衛保潔隊伍和環衛運輸單位(個人)進行資質審查;協調財政、物價等部門制訂全市環衛行業的收費辦法、項目及標準,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對亂倒垃圾和擅自拆除、遷移、封閉、損壞或將環衛設施改作他用等違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負責勘察、核發車輛清洗、牆體清洗企業(個人)運營證和從業人員上崗證,並對車輛清洗和牆體清洗隊伍的資質審查;負責指導各縣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負責制訂我市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分解下達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目標任務,組織監督、檢查和評比工作;制訂和修訂生活小區容貌了衛生標準及考核辦法,負責對全市生活小區評創達標和管理工作;制訂和修訂單位庭院“四化”(淨化、綠化、亮化、美化)標準及考核辦法,負責對市區單位庭院“四化”達標的檢查、評比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設工作和中類市場的環境衛生標準,並組織開展檢查、評比和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縣區開展各類創建活動。
領導分工
張聯東: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作。分管辦公室、人教處、財務處。聯繫沭陽縣城管工作。
張先彥:主持數位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工作。分管環境衛生、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生活垃圾處理與綜合利用、信息宣傳、淮海經濟區城管聯誼會工作。分管環境衛生管理處、村整辦、數位化城管監督處、小嶺公司。協助張聯東同志分管全面工作。聯繫宿城區城管工作。
尤文勝:分管市容管理、工程渣土管理、建設(拆遷)工地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省優秀管理城市創建、幸福路和黃河路整治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處、工程渣土管理處、市容服務公司。聯繫泗洪縣城管工作。
袁大勇:分管戶外廣告、照明亮化管理、精品城市創建、城市出入口環境整治工作。牽頭負責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節水型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分管戶外廣告管理處、路燈(照明)管理處、精品辦、百信公司。聯繫宿豫區城管工作。
彭召義:主持機關黨委、工會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小區和單位庭院管理、督查、黨建、雙擁、扶貧、策應扶持、網路問政工作,分管小區和單位庭院管理處、督查辦公室。聯繫湖濱新城城管工作。
鄭衛兵:主持行政執法支隊工作。分管行政執法、規劃執法、政策法規、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治安保障、拆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執法裝備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治安大隊。聯繫宿遷經濟開發區、蘇宿工業園區、宿遷軟體園區城管工作。
郭永山: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風廉政、政行風、政務公開、信訪穩定工作,分管監察室,協助張聯東同志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作。聯繫洋河新城城管工作。
薛昆黎:分管教育培訓、行政審批、目標管理、工程綜合驗收、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平安創建、應急管理、保密、政務微博、精神文明建設、共青團、婦女工作,分管行政服務處、團委、婦委會,協助張聯東同志分管辦公室、人教處。聯繫泗陽縣城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