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宿州市工商局下屬13個科室,3個直屬行政機構(企業註冊局、市場規範局和經濟檢查執法局),3個派出機構(宿城分局、開發區分局、墉橋區局),4個縣局(靈璧縣工商局、泗縣工商局、蕭縣工商局、碭山縣工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直屬機構。

機構簡介

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13個科室,3個直屬行政機構(企業註冊局、市場規範局和經濟檢查執法局),3個派出機構(宿城分局、開發區分局、墉橋區局),4個縣局(靈璧縣工商局、泗縣工商局、蕭縣工商局、碭山縣工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區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四)依法監督市場競爭行為、交易等行為,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假冒偽劣、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契約欺詐、侵犯消費者權益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等組織。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維護市場誠信活動。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的認證和保護。

(十)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等經濟組織的經營行為。

(十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等工作。

(十二)承辦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能: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內外工作關係;負責有關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安全保密、宣傳、信訪、機要、信息、統計和會議組織工作;承擔和指導有關調研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能: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具體承辦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教育培訓、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

3、機關黨委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和直屬(派出)單位的黨、群工作。

4、監察室

主要職能:負責監督檢查全系統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受理對監察、檢查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監察、檢查對象違犯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5、財務裝備科

主要職能:負責管理本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監督執行財務制

度;負責各項財務預決算和經費的劃撥、結算等工作;監督檢查年度財務收支、經費預算執行情況;承擔審計和監督工作。

6、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能:研究起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管理和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市場創建工作。

8、企業註冊局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企業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

研究擬定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根據授權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管。

9、契約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契約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誠信活動。

11、商標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監督管理商標使用,查處商標使用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的認證和保護。

12、廣告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引導廣告業的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13、企業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管理個體工商戶、個體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14、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15、食品科

直屬機構

1、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規範局

主要職能:監管生產資料、生產要素市場及其他專業市場,並查處其經濟違法案件;監管經紀人、經濟機構等組織。

2、宿州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執法局

主要職能: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管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3、企業註冊局

派出機構

1、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主要職能: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權,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2、宿州市埇橋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職能: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權,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管理所轄工商行政管理所。

3、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宿城分局

主要職能: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權,負責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管理所轄工商行政管理所。

領導信息

左寧: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工商局全面工作,分管政治處、財務裝備科、機關黨委,聯繫分管個體民營協會、宿城分局、開發區分局,完成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市局黨組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陳懷印: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商標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企業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流動人口計生工作,聯繫分管消費者協會、墉橋區局,完成市局黨組、局長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葛友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經濟檢查執法局、市場規範管理局、契約監督管理科、辦公室、文明創建工作,聯繫分管市場經濟人協會、契約協會、蕭縣局,完成市局黨組、局長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武德傑: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註冊局(外資企業註冊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政策法規科、招商引資、信息中心工作,代管紀檢、監察工作,聯繫分管碭山縣局,完成市局黨組、局長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輝:調研員,聯繫分管廣告協會、泗縣局,完成市局黨組、局長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孔銓:副調研員,協助分管機關黨委,聯繫分管靈璧縣局,完成市局黨組、局長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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