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1961年4月,撤銷蚌埠專區,恢復宿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1999年3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銷宿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2年2月9日,宿州中院執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基本信息

概況

宿州市地處黃淮海經濟區腹地,倚河南、連山東、鄰江蘇,承東啟西,轄四縣一區,總面積9787平方公里,人口630萬。境內擁有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皇藏峪森林公園、虞姬墓等旅遊景區。文化積澱深厚,人文景觀薈萃,是安徽省離出海口最近的一個極具發展潛力的開放城市。近年來,宿州緊緊圍繞“雙千億、雙翻番”目標,克難奮進,紮實工作,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簡介

宿州中院設政治部(下設宣傳教育處、組織人事處、法官管理處和書記員管理處)和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執行庭(局)、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處、法警支隊、紀檢監察室、研究室、技術室、機關黨委等十九個職能部門。

近年來,宿州中院在市委的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狠抓隊伍建設,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得到了上級法院的肯定和人民民眾的認可。199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少年刑事審判先進集體、199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司法統計先進單位、2000年3月被共青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2002年12月被省高院評為“教育培訓工作先進集體”、200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廳評為“全省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2001年至2009年連續被省高院評為司法宣傳工作先進單位,2008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行政審判工作綜合考評先進單位和司法警察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1月宿州中院執行局被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授予首屆“全省優秀政法單位”稱號、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部門多次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一、二、三等功、多次被評為宿州市文明單位、綜合治理先進單位。2012年2月9日,宿州中院執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宿州中院大力推進庭審方式改革,創新審判管理,確保審判公正高效。重點抓好審判質量管理,提高審判效率,案件質量有了較大的提高。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全方位、多層次、高標準提高廣大幹警的司法能力。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四個一律”、“五個嚴禁”和“五十四個不準”等規定,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深入開展。深入開展“建學習型法院、當學習型法官”活動,支持和鼓勵幹警參加各種形式的學歷教育,全院42名幹警已取得了研究生學歷,1名幹警正在攻讀博士學位,占幹警總人數的30.43%。2009年,專職審委會委員武欽殿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審判專家,多次應邀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上海高院授課,他撰寫的論文《論交付和登記在我國房屋所有權轉移中的地位》在全國法院系統第十五屆學術論文評選中,被評為全國一等獎。另有多人在全國法院系統論文評選活動中獲省高院獎勵。武欽殿、申麗、丁家平、魏勁松、馬曉紅等人被省高院榮記二等功。2010年,刑一庭審判員從前被授予安徽省青年衛士稱號,陸榮生、李德道等多名法官被省高院評為辦案能手、辦案標兵和調解能手。2010年,審判員李超的兩篇案例分別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審判要覽》和《人民法院案例選》。

宿州中院不斷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基礎設施,基礎建設有了新的進展。2006年在宿州市政務新區征地26400平方米新建辦公、審判綜合樓,建築面積27528平方米,其中審判樓面積21760平方米,2011年10月份已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長和省高院周溯院長蒞臨視察。不斷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市中院和3個基層法院已投入使用智慧型辦公系統和審判管理系統,基本實現辦案辦公信息化。

宿州中院將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為實現宿州市“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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