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簡介
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l]37號)和《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容縣物價局併入容縣發展計畫局,在容縣發展計畫局保留容縣物價局牌子。容縣物價局是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價格調控、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工作機構。
機構職能
1、轉變職能
2、強化職能
加強對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加強對價格攻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價格結構調整和價格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計畫、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實施;加強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以及行業組織的價格收費工作;加強對價格和收費的監管,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強對行業事業性收費、重大經營性收費的監管,加強調控市場價格的法律和經濟手段,加強對價格監督檢查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糾正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加強價格監測體系和成本調查以及價格事務工作,向社會發布價格信息;加強對價格、收費工作人員培訓:加強價格法制建設。
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的調查,容縣物價局的主要職責是:
l、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及玉林市價格法律、法規、條例、規章。
2、擬定價格政策,價格結構調整和價格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價格規範性檔案、行政措施和價格管理制度、辦法。
4、負責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協調。
5、在價格分工審批許可權內制定價格,規定作價原則、作價辦法。
6、組織、指導、協調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糾正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
8、建立價格監測體系,組織成本調查,向社會發布價格信息,指導價格諮詢、價格鑑證、價格評估等價格事務工作。
9、培訓價格收費工作人員。
lO、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區市物價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物價局內設2個職能股:
1、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檔案、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會務組織和各項工作的催辦、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文印、接待、後勤的管理和保密、安全保衛、車輛、財務以及資產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辦理局管幹部和下屬單位幹部工人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和退休工作以及年度考核、統計、勞動工資、福利、培訓和職稱推薦上報等有關事項。負責局綜合檔案和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草擬。
配編制1名,領導職數1名。
2、業務股
(1)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政策,研究制訂價格結構調整和價格改革方案。負責工農業產品、經營服務、房地產、公用事業等價格管理,在價格分工審批許可權內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方案,研究提出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審核有關部門上報的價格方案。負責市場價格總水平調控,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價格工作,協調處理價格爭議,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協調工作。負責縣價格調節基金等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價格分析預測,做好價格宣傳、監測、統計、信息等工作。負責組織征訂各種價格刊物。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2)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事業收費、中介收費和其他收費等政策法規,調查、審核和報批全縣範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服務收費、中介收費和其他收費的項目和標準。依法核發全縣範圍內的《收費許可證》、 《收費員證》。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年審和收費員培訓以及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農民負擔等工作。
配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人員編制
容縣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股領導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