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規範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畫”的通知》(建標[2003]102號),由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編,具體由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會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院、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院、中國市政工程西南設計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同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廣州大學、重慶大學,對原規範進行全面修訂。本規範編制過程中總結了近年來給水工程的設計經驗,對重大問題開展專題研討,提出了徵求意見稿,在廣泛徵求全國有關設計、科研、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和設計人員意見的基礎上,經編制組認真研究分析編制而成。
本規範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有:①補充制定規範的目的,體現貫徹國家法律、法規;②增加給水工程系統設計有關內容;③增加預處理、臭氧淨水、活性炭吸附、水質穩定等有關內容;④增加淨水廠排泥水處理;⑤增加檢測與控制;⑥將格線絮凝、氣水反衝、含氟水處理、低溫低濁水處理推薦性標準中的主要內容納入本規範;⑦刪去懸浮澄清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移動沖洗罩濾池的有關內容;⑧結合水質的提高,調整了各淨水構築物的設計指標和參數;⑨補充和修改了管道水力計算公式。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作品目錄
1 總 則
2術 語
3給水系統
4設計水量
5取 水
5.1水源選擇
5.2地下水取水構築物
5.3地表水取水構築物
6泵 房
6.1一般規定
6.2水泵吸水條件
6.3管道流速
6.4起重設備
6.5水泵機組布置
6.6泵房布置
7輸配水
7.1一般規定
7.2水力計算
7.3管道布置和敷設
7.4管渠材料及附屬設施
7.5調蓄構築物
8水廠總體設計
9水處理
9.1一般規定
9.2預處理
9.3混凝劑和助凝劑的投配
9.4混凝、沉澱和澄清
9.5過濾
9.6地下水除鐵和除錳
9.7除氟
9.8消毒
9.9臭氧淨水
9.10活性炭吸附
9.11水質穩定處理
10淨水廠排泥水處理
10.1一般規定
10.2工藝流程
10.3調節
10.4濃縮
10.5脫水
10.6泥餅處置和利用
11檢測與控制
11.1一般規定
11.2線上檢測
11.3控制
11.4計算機控制管理系統
附錄A給水管與其他管線及建(構)築物之間的最小水平淨距
附錄B給水管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淨距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