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室內設計溫度相關規定
1.嚴寒和寒冷地區主要房間應採用18℃~24℃;
2.夏熱冬冷地區主要房間宜採用16℃~22℃;
3.設定值班供暖房間不低於5℃。
舒適性空調室內設計參數
1.人員長期逗留區域空調設計參數應符合下表規定
類別 | 熱舒適度等級 | 溫度(℃) | 濕度(%) | 風速(m/s) |
供熱 工況 | Ⅰ級 | 22~24 | ≥30 | ≤0.2 |
Ⅱ級 | 18~22 | — | ≤0.2 | |
供冷 工況 | Ⅰ級 | 24~26 | 40~60 | ≤0.25 |
Ⅱ級 | 26~28 | ≤70 | ≤0.3 |
註:1.Ⅰ級熱舒適度較高,Ⅱ級一般
2.人員短期逗留區域空調供冷工況室內設計參數宜比長期逗留區域提高1℃~2℃,供熱工況宜降低1℃~2℃。短期逗留區域供冷工況風速不宜大於0.5m/s,供熱工況風速不宜大於0.3m/s。
工藝性空調室內設計參數
工藝性空調室內設計溫度、相對濕度及其允許波動範圍,應根據工藝需要及健康要求確定。人員活動區的風速,供熱工況時,不宜大於0.3m/s。供冷工況時,宜採用0.2m/s~0.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