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五)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分析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八)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宣傳、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生育文明建設。 (十)制定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計畫,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縣各單位及鄉、村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
(三)負責對全縣各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落實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加強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區域協作,負責推動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分析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編制本行業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指南。
(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的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高人口素質、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宣傳、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生育文明建設。
(九)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與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編制全縣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督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制定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計畫,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