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人口計生委是縣政府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指示,出台符合我縣實際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是會同縣發展計畫委員會編制縣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督促、檢查、落實;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數據的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全縣各單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是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編制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是會同有關部門,對計畫生育依法管理;協助縣人大、縣政府對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是深入鄉村和民眾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當好參謀;
六是按照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擬定對各鄉(鎮)、各單位的考核辦法,提請縣委、縣政府批准後實施。
七是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縣計畫生育服務站和鄉(鎮)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的工作,協同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八是完善全縣計畫生育MIS信息資料庫系統,管理計畫生育統計與信息工作;
九是受理計畫生育來信來訪,調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各種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是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藥具的計畫、管理;
十一是遵照有關法規、制度,加強計畫生育的財務管理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使用;
十二是負責對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落實獎勵扶助政策;
十三是承辦市計生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委機關下設:辦公室、科學技術股、宣傳教育股、政策法規股、信訪股、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發展規劃股、紀檢監察室、生育關懷辦公室、計生協會辦公室、行政執法中隊、城東服務區、城中服務區、城西服務區、城北服務區。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制度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文秘與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計生信息、檔案管理、保衛和接待工作;承辦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它工作。擬定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培訓工作;負責村級計畫生育管理員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財務股
負責計畫生育經費投入預決算、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以及對各鄉鎮計畫生育財務管理使用情況的督查;負責委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宣傳教育股
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宣傳、教育、科技、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和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搞好新婚培訓及新聞報導工作。
科學技術股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節育技術的推廣使用,落實單月康查制度,搞好單月康檢的抽查工作和年度成人傷殘和其它醫學簽定工作,同衛生部門協調,搞好技術人員的資格申報及辦證工作和性別比治理工作。
統計規劃股
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計畫;擬定全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對各鄉鎮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評估;做好農業人口的第一、二孩生育證發放工作;做好全縣計生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法制信訪股
做好對各鄉鎮計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督促各鄉鎮對已婚育齡婦女實行契約化管理,嚴格按程式委託各鄉鎮人民政府徵收社會撫養費,積極協調法院受理計生案件;指導督促各鄉鎮搞好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及政務公開工作;積極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案件的查處;落實信訪案件公示制度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流動人口管理股
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城區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縣直各單位及鄉鎮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做好對非農業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及時準確上報報表。負責全縣鄉鎮直單位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做好鄉鎮直單位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及時準確上報報表。
執法大隊
下設二個中隊,負責向違反計生政策的農村居民徵收社會撫養費。
紀檢室
負責對違反“一法三規一條例”的工作人員的查處;搞好五查一落實,對本系統內黨員幹部職工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情況進行監督。
行政審批股
各種證件辦理,行政審批證件辦理。
藥具站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編制中長期及年度藥具供應計畫;指導鄉鎮做好避孕藥具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縣計畫生育服務站
負責對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措施的落實;指導對鄉級計生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
縣計畫生育協會
制定協會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基層協會開展工作;負責協會的對外宣傳和經驗交流,吸收和發展協會會員;協助縣計生委共同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領導信息
主 任:馬志敏副主任:張秋月、劉志強、喬少波
計生協常務副會長:李宏治
黨組成員:劉來傑
計生協副會長:王斌
副科級幹部:馬站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