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糧食局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中央、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承擔軍糧供應網點的資格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糧食局,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具體落實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工作,制定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市糧油流通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建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二)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制定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中央、省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承擔軍糧供應網點的資格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六)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落實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建立糧食經營台帳,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加強糧食質量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執行糧食質量標準。
(九)指導全市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落實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糧食財務報表,會同財政部門組織落實全市糧食財務掛帳的處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資格。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糧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紀檢監察、信訪、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會務、保衛、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工作的宣傳和調研,研究提出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外聯工作;組織糧食系統的職業教育和培訓等項工作。

(二)調控管理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油收購、銷售、儲備的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軍糧、災區、庫區移民等政策性糧食供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負責發布糧油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查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全市城鄉糧食市場及建設;負責糧食市場調查與預警分析,負責適時提出啟動全市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糧食應急供應工作;研究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糧油工業發展規劃及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糧食產業化經營的行業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重點抓龍頭企業的培植、精深加工、基地建設、品牌創建和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糧油加工重點項目的申報、審核、立項和實施等有關工作;組織推動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開展糧食加工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市糧食行業協會的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監督檢查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全市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情況,建立經營台帳情況,執行糧食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情況,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糧食儲存企業建立和執行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情況以及執行地方儲備糧計畫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監督檢查政策性糧食供應落實情況;負責全市糧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落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牽頭組織聯合執法;負責糧食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四)財務統計科

負責全市國有糧食資產的管理;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倉儲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部門預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目標管理工作;監督全市糧食企業貫徹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會計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有關財政補貼政策和糧油收購資金供應、糧食財務掛帳管理和消化、以及企業改革有關財務工作;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糧油工業統計和分析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糧食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0名(含工勤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地理位置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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