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法院

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法院,是位於宜昌城區長江南岸的基層法院,管轄兩鄉(聯棚、土城),兩鎮(橋邊、艾家),一個街辦(點軍街辦),46個村民委員會,394個村民小組,6個居委會,轄區面積533.2276平方公里,管轄人口約11萬。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法院始建於1988年7月1日,建院至今兩易院址,1991年12月15日遷至宜昌市江南大道126號。點軍區人民法院的辦公地點是一幢莊嚴而又樸素的三層審判大樓,面積2015平方米,設有3個審判法庭,配有大、小會議室、立案接待廳、綜合檔案室、圖書室、幹警活動室及車庫等專門用房,並配備了公告欄、安全檢查等設備,目前,點軍區人民法院正在籌建橋邊法庭,預計2006年竣工。
點軍區人民法院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政治處、辦公室、法警大隊9個職能部門。 點軍區人民法院地方基層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其任務是:審判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過依法審判,嚴懲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經濟和行政糾紛,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點軍區人民法院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點軍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範圍是,刑事案件包括:1、犯罪地在本院轄區的第一審普通(公訴)刑事案件。2、犯罪地在本院轄區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他人財產案,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案,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案等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民事案件包括:1、第一審普通民事案件。2、不服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3、經由上級法院依法指定或者移送的民商事案件。4、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5、支付令案件。6、公示催告案件。7、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公司的破產案件。行政案件包括:點軍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點軍法院1996年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集體二等功”,2001年被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人民滿意的法院”,多次被區委、區政府評為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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