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中共宜君縣委宜君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君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君發〔2015〕9號),宜君縣林業局是主管全縣林業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發展林業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督促貫徹執行情況。
(2)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順森林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加強森林資源的管理,建立以森林資源持續利用為核心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3)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綠化和各類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對林木種苗,國有林場,鄉(鎮)林業站實行管理和指導。
(4)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陝西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和有關法規的實施。
(5)統籌規劃安排全縣林業工作,多種經營和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業各項生產建設,並提供服務。
(6)組織指導全縣林業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的編報、管理、監督;負責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的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徵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林地開發利用的監督。
(7)依法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打擊亂砍濫伐森林、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征濫用林地等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檢疫管理和技術指導。
(8)對木材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在內的林業產業實行管理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