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衛生局

定遠縣衛生局是定遠縣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單位全稱

定遠縣衛生局

職能職責

主要職能:

疾病預防、婦幼保健、醫療等。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結合本縣實際,制定規章,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監督管理,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完善衛生服務體制。

(2)編制並指導實施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統籌協調和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負責縣級單位基本建設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全縣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工作。

(3)依據衛生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學校、放射、公共場所、化妝品衛生;依法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監督執法;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

(4)研究擬定醫學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學科技情報、科研項目的管理及組織技術開發和推廣運用工作;制訂全縣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檢查實施。

(5)貫徹落實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政策,制訂全縣中醫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6)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監督實施;加強對重大疾病包括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職業病的防治;負責全縣愛國衛生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7)研究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8)管理全縣衛生外事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及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負責衛生援外工作;指導行業社團工作。

(9)對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協調醫療事故鑑定。

(10)負責全縣衛生技術拔尖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推薦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技術資格認定;組織指導全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和申報工作。開展衛生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11)組織指揮對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各種自然災害的應急救護和防病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12)負責管理指導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及各鄉鎮衛生院的業務工作;社會辦醫、個體行醫管理工作。

(13)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股室業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信息、衛生統計、信訪、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等管理工作;擬定衛生執法的監督工作。

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工資標準、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設定方案和任職資格標準;指導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評聘、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負責做好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政策和管理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負責縣級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全縣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所屬單位財會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財務預決算及機關經費收支核算等工作;承擔全縣衛生事業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衛生監督股

依法對職業、食品、學校、環境、放射衛生及化學保健品衛生實施衛生監督;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及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及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工作;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的資格審查與培訓管理;負責案件檔案文書管理;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具體事宜。

(3)業務股(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組織實施。

負責實施全縣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的管理和服務標準的審查;負責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以及全縣醫院分級管理指導、評審和申報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機械、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批工作;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救護。

制訂全縣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全縣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綜合醫院中醫科的巨觀管理;負責中醫藥學術繼承管理和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中醫對外交流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擬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檢查、督促實施;負責全縣衛生防病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組織協調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承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性、民眾性公共衛生活動;檢查、指導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負責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研究擬定全縣醫學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學科技情報、科技保密和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科技成果開發、推廣套用與獎勵工作;負責制定全縣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規劃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縣衛生進修學校在職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教育管理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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