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區教育體育局

4、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幼教育和體育用品等工作,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的教育體育培訓工作。 8、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及教育體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教師及教育體育系統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考核工作。 14、管理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負責外地專家、學者與本地的交流,並負責教育體育的智力引進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教育體育法規的有關地方性實施意見,制定實施計畫、辦法和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
2、研究制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戰略,統籌規劃和實施教育體制改革。
3、研究制定各級各類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確定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並指導協調規劃、計畫的實施。
4、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幼教育和體育用品等工作,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的教育體育培訓工作。
5、負責教育體育督導與評估,組織總結交流教育體育工作經驗,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進一步更新教育觀念,繼續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6、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體育經費,認真貫徹“兩個增長”的精神,管理教育體育經費、基建投資、援助和借貸款,負責圖書、教學儀器、體育器材等設備的配備,有計畫地搞好校舍建設和體育場地等體育設施建設。
7、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等經費創收工作,以彌補教育體育經費的不足。
8、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及教育體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教師及教育體育系統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教職工的配備、調動和師範類畢業生的分配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勞動工資工作;申報授予教育體育工作者榮譽稱號和榮譽獎章。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
10、主管全區普通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及組織成人自學考試工作。
11、承辦上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的體育競賽、組織全縣競賽,審批各項運動的全縣記錄,指導各民眾團體工作和業餘訓練工作。
12、規劃指導並推動教育體育系統教學研究,抓好國家、省、地重大教學改革試驗項目的組織實施。
13、參與全區農科教結合工程和智力扶貧工作。
14、管理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負責外地專家、學者與本地的交流,並負責教育體育的智力引進工作。
15、負責教育體育宣傳、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資料統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6、管理局機關事業股室,指導協調各有關方面的工作。
17、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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