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點
定西市安定區中華路31號市政府大院4號樓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擬訂市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工作的安排,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2.審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起草和組織起草重要的綜合性規範性檔案。
3.承辦市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套用解釋工作;承辦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交辦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4.調查研究和監督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情況,提出改進執法的建議。
5.承辦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工作,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6.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對全市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實行統一規範和管理。
7.承辦規範性檔案以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
8.承辦市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其他涉及市政府的行政應訴事務。
9.清理編纂政府規範性檔案。編輯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彙編;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範性檔案外文本和少數民族語言文本;審核市政府各部門編輯出版的有關法律檔案彙編;
10.組織指導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開展行政機關領導、政府法制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
11.承辦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