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業務範圍
一、代理各類民事、商事訴訟案件 (契約糾紛、經濟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債務糾紛、房地產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股權轉讓、投資合作糾紛、繼承糾紛等)。
二、擔任中外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公民個人的法律顧問 :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意見 , 參與各類合夥、合作糾紛調解與談判;對企業簽訂的契約進行審查、修改,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為企業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和企業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提供法律保護;代理企業各類訴訟及仲裁案件;簽發律師函、各類契約律師見證。
三、擔任各類疑難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
1. 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
2. 審查起訴階段: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有關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提出辯護意見。
3. 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審查管轄;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有關材料;會見被告人;出庭辯護;提起抗訴。
四、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 :代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訴訟和仲裁,專利、商標的申請;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的使用許可、質押和轉讓。
五、非訴訟法律事務 :
1. 公司法律事務:公司 ( 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 的設立提供一站式服務;企業的改組、兼併;企業、公司的合併、分立;企業收購;企業股權的轉讓、贈與、繼承和抵押; 企業清盤、清算、破產申請及債務的強制執行。
2. 契約法律事務:參與契約談判;考察契約簽訂方的主體資格、資信與財產調查;代為起草、審查、修改、訂立契約;提供法律意見。
3. 提供律師見證服務(包括遺囑見證,婚前、婚內或離婚財產歸屬見證,各類契約見證)。
六、代理行政訴訟,經濟仲裁及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七、擔任刑事案件當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 ,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有關材料,調查取證、申請鑑定、參與庭審,舉證質證,發表代理意見,提起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