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4.07—1975.09 乳山縣鄉權鎮檀樹崖村下鄉知青
1975.09—1979.11 煙臺地委辦公室打字員
1979.11—1981.08 山東省檢察院煙臺分院幹部
1981.08—1983.11 山東省檢察院煙臺分院書記員
1983.11—1985.09 煙臺市檢察院書記員
1985.09—1987.08 山東省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幹部專修科法律專業學習
1987.08—1988.03 煙臺市檢察院助理檢察員
1988.03—1989.03 煙臺市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89.03—1992.11 煙臺市檢察院政治處副處長(正科級)
1992.11—1993.01 煙臺市福山區檢察院副縣級檢察員、黨組書記
1993.01—1996.01 煙臺市福山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996.01—1997.12 煙臺市福山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1997.12—2001.05 龍口市委副書記
2001.05—2003.06 煙臺市公安局副局長、副書記、調研員兼交警支隊支隊長(其間:2000.09—2003.06在山東省委黨校在職幹部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3.06—2004.08 煙臺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
2004.08—2006.05 煙臺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黨組副書記,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
2006.05—2012.02 煙臺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2.02—2012.04 煙臺市政府副市長、秘書長、黨組成員
2012.04— 煙臺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10煙臺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27日,山東省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任宋衛寧為煙臺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
工作分工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公安、司法、民族宗教、政府法制、地震、供銷、仲裁、信訪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南水北調工程建管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林業局、民族宗教局、法制辦、地震局、供銷社、仲裁辦、糧食局、畜牧獸醫局、農機局、崑嵛山保護區、水產供銷公司。
協調市台辦、信訪局、氣象局、黃渤海漁政局、水文局、省調水局煙臺分局、國家安全局。
聯繫市檔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