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耀宗

1942年4月生,河北大城人。大專文化,機械部第五設計研究院高級審計師,審計署駐機械部審計局津冀地區工作組副組長、中國機械審計學會直屬學會副會長、天津市高級和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特邀陪審員。

基本信息

分配到市糧食局汽車隊任會計,曾改進管理,把3000多種配件分為十三系一貨一票制,還對輪胎、電瓶等標記周轉使用管理,節約開發核算和庫管工作有改善。1972年調該院工作,他乾一行愛一行,學用交通規則突出.被評為區、市級先進駕駛員,被授於市安全標兵稱號,1963年被評為局級抗洪模範,1976年被評為局級抗震模範,1979年恢復幹部工作,任基建主管會計。1983年參加機械部職稱考試後評聘會計師,1992年獲天津聯合夜大經濟法大專畢業證書和機械部法律顧問資格證。累計完成審計任務200多項,立審計檔案110多卷冊,編寫經濟契約法和新稅制講稿5萬多字,宣講深受好評、從事審計工作11年中8年被評為天津機械局和機械部先進審計工作者並受到表彰。先後任審計員、監審處副處長、紀監委副主任、法律顧問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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