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翠華

1998年12月任縣林業局紀檢組長、行政監察室主任。 1996年被省林業廳評為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個人。 1998年被地區林業局評為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個人。

宋翠華(1963.12-)江西省寧都縣賴村鎮岩背村人。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1982年9月江西第一林校林學專業畢業參加工作,任賴村林場技術員。1984年8月先後任固村林場副場長、副場長(主持工作)。1988年5月任縣人民法院森林法庭助審員。1989年9月先後任縣林業局助工、林政股長、木材檢查總站站長。1998年12月任縣林業局紀檢組長、行政監察室主任。2002年1月任縣林業局副局長。2004年4月任縣林業局副局長兼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2007年2月任縣委統戰部副部長。撰寫的 《談縣內工業用材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被省林業廳評為二等獎。1995年被地區林業局評為木材運輸檢查工作先進個人。1996年被省林業廳評為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個人。1998年被地區林業局評為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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