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跡
2010年9月14日下午,宋家灣高速公路高架橋下,一輛運鈔車在躲避一輛機動三輪車時,整個車輛翻入河溝里,車內的人若不及時救出,生命將危在旦夕。恰巧宋瑋騎著摩托經過此處,見此情景,他雖身有殘疾,來不及脫下鞋子和衣褲,就托著殘腿毫不猶豫地跳入齊腰深的河中,扎入水中迅速打開車門,使得車中4名人員脫離生命危險。由於宋瑋腿有殘疾,再加上已是秋天水涼,宋瑋的腿突然抽筋,身體一直往下沉,宋瑋在水裡“掙扎”了好一會,才好不容易上了岸,還未等受到驚嚇的幾個人緩過神來問清其姓名,宋瑋就悄悄地離開了。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他說:“我的腿雖殘,但心是健康的,救死扶傷是做醫生的職責,見義勇為是公民的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