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4號)、《中共安順市委 安順市人民 政府關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市發〔2010〕9號),設立安順市財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財政局承擔的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管理的有關職責交給市地方稅務局承擔。
(三)將原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財政局。
(四)將國家稅務局對城市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劃入市財政局。
(五)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六)建立科學、規範、有效的財政監督管理機制和財政支出績效評估機制。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財政、預算、稅收、財務及其他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稅規劃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製度,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三)承擔全市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市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承擔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入、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財政票據和彩票資金。
(六)指導全市基層財政管理工作和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對農民各項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七)指導全市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國有境外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財務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八)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有關稅收政策措施及稅收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財政稅收計畫,提出稅收減免、稅目稅率調整建議。
(九)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監管政府採購活動,完善本級政府採購政策措施。
(十)擬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市級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管理市級財政的社會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
(十二)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全市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管理。
(十三)貫徹執行財政支農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政府引進的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和監督會計規章制度的執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指導全市註冊會計師、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六)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七)制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八)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安順市財政局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政務工作,負責文秘、督辦、會務、機要、保密、宣傳、教育培訓、檔案、財務、公產、信訪、接待、計生、綜治、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科
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礦產資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管理,監製和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收費票據、內部結算票據;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擬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制度和具體辦法;承擔市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全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
(三)預算科
編制市級年度總預算,匯總全市預算,組織市級預算的執行,研究擬定全市預算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制度;負責重要財稅改革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的有關工作,分析報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指導各縣、區預算管理,審核、批覆市級部門預算;負責轉移支付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執行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收入分配各項政策規定,承擔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關工作。
(四)國庫科
貫徹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總預算會計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政科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法規,擬訂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六)文教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人口和計畫生育、廣電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研究擬定財政支持科教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最佳化支出結構的建議。
(七)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改、規劃、住建、國土、交通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基本建設投資的方針政策,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撥付並監督資金使用,負責政府外債(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管理。
(八)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財政支農政策,擬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
(九)社會保障科
承擔衛生、社保、民政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社會保障改革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負責各項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
(十)企業科
承擔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工作;參與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和分配政策的研究;負責辦理企業政策性退稅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
(十一)會計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落實會計法令、準則和制度,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審計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牽頭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二)政府採購科
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政府採購相關工作;審核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和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採購活動代理資格,制訂調整並公布市級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及限額標準;編制市級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審批專項控購商品;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政府採購、專控商品中違法、違紀行為。
(十三)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制度;承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使用以及各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體系,承擔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評估機構。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
(十四)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等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五)信息科
參與制訂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規劃指導我市財政系統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計算機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承擔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財政局內、外網;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安順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6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22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現任領導
安順市財政局局長: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