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九)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科。

一、內設機構

安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保密、保衛、信訪、機要、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本級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新聞發布等工作;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督查信息、新聞宣傳及綜合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及保障工作。
(二)財務科。研究擬定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負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計畫、財務、國有資產、執法裝備、政府採購和基本建設等工作;研究擬訂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財務資產、資金管理、基本建設、經濟責任、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的審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
(三)法規科。組織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草案及規章草案;負責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
(四)公平交易科。擬定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經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協調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督查督辦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擬訂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配合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大案要案;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申訴舉報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配合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和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承擔消費者權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負責車輛交易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安順市消費者申訴、舉報的受理、分類、分派、移送並督促辦理;承擔全市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組織查處省局“12315”機構交辦的申訴、舉報案件;開展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
(六)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貴州省契約監督條例》,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和拍賣行為的管理工作;配合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七)註冊指導監督管理科。擬訂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配合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全市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承辦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及公開工作。
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範圍內,承擔在安順市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及公開工作;配合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貫徹執行商標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訂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本級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工作;配合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負責安順市商標監督管理工作。
(九)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科。擬訂規範電子商務網上交易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配合查處網上違法違章經營、虛假違法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案件;承擔電子商務監督管理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工作。
(十)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工作;承擔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配合查處工作。
(十一)人事科。負責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外事、社會保險等工作;管理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事業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的職工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擬訂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教育培訓規劃、學歷教育管理制度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目標管理,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政治思想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黨群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規定設定。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職數按省編辦發【2004】54號檔案執行。

二、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參與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的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
(二)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承擔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初審及委託登記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及公開工作。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轄區內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轄區內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轄區內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
(六)負責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濟活動。
(七)依法對轄區內的契約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指導轄區內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省著名商標,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九)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轄區內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地方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