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安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安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簡稱安陽市文廣新局,是由安陽市文化局、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整合組建而成。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廣播電影電視工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工作、廣播電影電視工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髮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規範性檔案和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三)擬訂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發展;組織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組織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影電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文化中心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制定全市文化藝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

(七)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督,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新聞出版單位、上網服務營業機構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八)負責全市著作權和印刷業監督管理。

(九)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監管。

(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工作,負責新聞單位駐安記者站的審核、報批和監管。

(十二)負責全市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管理。

(十三)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 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四)推動全市對外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交流,負責全市對港澳台的文化行業交流合作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五)承擔安陽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機構

辦公室

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發展戰略;制定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系統各單位工作,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接待等事務;辦事市人大、政協交辦的議案、提案;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局系統的消防、安全生產、保衛、綜合治理、創建、計畫生育、節能降耗、網上行政等工作;負責局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計畫財務科

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經費,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審核直屬事業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和專項資金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籌措資金,確保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廣播電視村村通等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協調有關科室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

文化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文化產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實施;統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文化經營活動;負責對直屬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經營行為等進行監管;負責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指導文化產業協會的工作。

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理論文獻片、紀錄片的製作和播出工作;組織全市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視聽類新媒體、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廣播電影電視多功能業務的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系統的技術進行維護和網路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等重點工程建設;組織承辦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對外交流工作。

新聞出版管理科

(著作權管理科)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和重大選題的審核工作;組織對圖書館審讀和對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審聽、審看;承擔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審核新聞單位報刊社駐安記者站的建站申請,記者證的審核並轉報審批;監督執行新聞出版業和印刷業行業標準;監督執行網際網路和數字出版相關行業標準;負責監管網路文學、網路書刊、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負責監管網路和數字出版的出版內容、出版活動;負責監管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和發行;審核出版物零售、租賃單位的建立;對全市出版物經營單位進行年度審驗並換髮經營許可證;負責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工作;負責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工作。

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我市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社會文化科

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政策、規定;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擬訂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工作規範,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文化中心事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設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全市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設;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市級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資格審查、業務監督;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

(傳媒機構管理科)擬訂全市電影事業、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機構和電視劇、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發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電影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指導、監督管理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播出和引進;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與節目有關的傳播秩序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移動電視業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監督管理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負責電影專項資金管理和電影統計工作;負責審核影片設定、公映許可證;承辦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的內容審查和製作、發行許可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科

(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監督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指導、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計畫和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行動;負責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的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組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的理論研討;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建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優秀民族論的傳承普及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以及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

人事科技教育科

(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市文物局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市文物局和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管理、中青年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承擔全市社會藝術考級機構的審核、轉報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表彰工作;負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各單位因公出國(境)人民的政審工作;擬訂全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鑑定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藝術教育、藝術行業職業教育和直屬文化藝術學校的教育工作;協調全市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立項和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文化科技信息服務、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市文化物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薛文明

局屬單位

1、安陽市文物管理局

2、安陽市民眾藝術館

3、安陽市圖書館

4、安陽市少年兒童圖書館

5、安陽博物館(原安陽市博物館)

6、安陽市藝術研究所

7、安陽市殷墟管理處

8、安陽市民間藝術博物館

9、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10、安陽市文物鑽探隊

11、安陽市古代建築保護研究所

12、安陽市市區文物景點管理處

13、安陽市豫劇團

14、安陽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15、安陽大劇院文化產業有限公司

16、安陽市鼎四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17、安陽市新廣文化影視有限責任公司

18、安陽市時代文化產業有限公司

19、安陽市新世紀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20、安陽市易經文化產業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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